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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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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0 19:24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清 新")提供担保。本次为全资孙公司达州清新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的 需求,公司对全资孙公司达州清新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
清新环境(002573)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8:25
业绩数据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6000万元 - 85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40% - 56.65%[2]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4500万元 - 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67% - 60.60%[2]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427元/股 - 0.0606元/股,上年同期为0.1367元/股[2] 业绩变动原因 - 本期业绩变动主因是部分业务毛利率下滑,应收账款账龄变化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 应对措施 - 公司向外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催收应收账款;向内提升技术实力,推动降本增效[10] 业绩预告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13] -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3]
关于对清新环境的监管函
2024-07-09 08:50
业绩总结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36.53万元,同比降71.55%[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2年降超50%[1] 其他 - 公司2024年4月17日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1]
清新环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7-03 16:38
回购注销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58.75万股,占2022年授予总数31.16%,占注销前总股本0.67%[3] - 涉及1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7名,预留授予16名[3] - 回购金额30754240.40元,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3][26] - 截至2024年7月2日完成注销,总股本由1433976079股减至1424388579股[3] 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3.45元/股,原拟授予4205.20万股[5] - 多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180人,授予权益2788.50万股,价格3.35元/股[13] - 2022年预留授予日为10月20日,授予296.00万股,价格2.82元/股[15] 过往变动 - 2023年回购注销51.0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177人,预留减至16人[17] - 2022年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涉及股份579.50万及8.00万股[13][16] 业绩考核 - 首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相同[24][25] - 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70.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4] -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4] - 2023年研发投入较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00%[24] 影响 - 本次回购注销后,限售条件股份从31627900股减至22040400股,比例从2.21%降至1.55%[32] - 符合相关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30]
清新环境:关于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6-25 20:31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深水环境资产9760.88万元、负债2395.72万元、净资产7365.16万元[5] - 2024年3月末资产10054.96万元、负债2531.53万元、净资产7523.44万元[5] - 2023年营收6144.32万元、利润总额2132.98万元、净利润1957万元[5] - 2024年1 - 3月营收867.31万元、利润总额182.02万元、净利润158.28万元[5] 担保情况 - 公司为深水环境贷款提供最高2200万元抵押担保[2]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余额142687.13万元,占2023年净资产22.28%[12]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0,无逾期担保金额[12]
清新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12 18:47
担保业务 - 国润水务拟为冕宁供水4577.00万元贷款按不高于95%持股比例担保[2][3][5][6] - 2024年6月12日向中行凉山分行出具《承诺函》[5] - 对不超过4577.00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6] 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余额142282.94万元,占2023年净资产22.21%[7]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0.00万元,占比0.00%[7] - 无逾期、诉讼及败诉应承担的担保金额[7]
清新环境: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12 18:47
担保事项 -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宣城富旺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3][5] - 2024年6月3日董事会通过担保议案[2] - 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关联交易[2] 担保详情 - 保证期限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5] - 担保范围含主债权及相关费用和保证金[5] 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总余额137934.79万元,占2023年净资产21.54%[6]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6] 担保风险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保金额[6]
清新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6-11 17:19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全资子公 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对其控股子公司冕宁 国润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冕宁供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申请 的4,577.00万元贷款业务出具承诺函,国润水务按不高于其对冕宁供水的持股比例对该 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已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冕宁国润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城厢镇文化路1 ...
清新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24-06-07 18:13
股份变动 - 世纪地和转让7180万股给中泰资管,占总股本5.01%[1] - 权益变动前世纪地和持股15.08%,变动后持股10.07%[1][24][37][39] - 张根华持股占比0.01%无变化[1][24] 数据信息 - 转让价格3.68元/股,为协议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0.20%[23] - 截至2024年2月28日,世纪地和持股比例增至15.08%[20]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39] - 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上市公司权益股份计划[17] 其他 - 协议签订于2024年6月7日[23][30][31][35][36][40][41] - 协议转让需深交所审核,过户登记完成时股份变动[25][39]
清新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4-06-07 18:1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 境")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