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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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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002573)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17 20:55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 | --- | --- | ---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43,397,607.90 | 143,448,607.9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378,210,307.39 | 127,365,346.64 | 447,656,868.73 | | 净利润(元) | | |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 | 2,682,595,471.57 | |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 ...
清新环境(00257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7 20:5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5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183 | 审计报告 XYZH/2025BJAA5B027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
清新环境(00257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17 20:51
2025 年 4 月 | | |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6 | |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3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5 | | (一)备查文件 15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一、释义 (一)上市公司、公司、清新环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激励计划: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四)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五)股本总额:指独立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六)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有资格获授限制性 ...
清新环境(002573) - 关于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2025-04-17 20:51
关于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XYZH/2025BJAA5B026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公司)编制的《关 于宣城市富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承 诺利润实现情况说明)执行了审核工作。 清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3 号)编制承诺利润实现情况说 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承诺利润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承诺利润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 ...
清新环境(002573)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7 20:51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5BJAA5B026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新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新环境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 XYZH/2025BJAA5B0271 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 求,清新环境公司编 ...
清新环境(00257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7 20:51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5] 注册会计师职责 -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6]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7]
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7 20:5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71-9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71-9号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就清新环境本 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 ...
清新环境(00257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17 20:4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浪)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 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浪,出生于 1979 年 1 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国国 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审计员,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分所部门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
清新环境(00257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7 20:49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3] 工作汇报与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0]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和评估各相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6] - 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关注舞弊行为[7]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后续审查[10]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重点内容[10][11][12] 审计流程与要求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日内出具书面意见[20] - 对重要审计发现和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1] - 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期限为十年[21] 部门权限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经批准后执行[15]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时有多种监督、检查权[16] -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并编制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19] 评价报告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6] 奖惩与责任 - 内部审计人员有突出表现可获表彰或奖励[28] - 内部审计发现效益显著部门或分支机构可建议表彰奖励[28] - 对提供审计线索有功人员可建议表彰奖励[29]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将进行相应处理[30]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或个人可追究责任[29] - 涉及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需董事会批准[31] 时间 - 时间为2025年4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