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0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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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0026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3 20:47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3] 提名权 - 董事会、5%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董事会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 审计委员会、5%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4] 选举规则 - 选举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人数,可任意分配但不超总数[5]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5]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分情况处理[5][6]
申科股份(0026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20:4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 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 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 司发言。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 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 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
申科股份(0026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20: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5] 选举与会议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 临时会议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3日通知[7] 决议与出席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 其他规则 - 董事连续两次不出席建议撤换,临时会可用线上方式[10]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12][15]
申科股份(00263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03 20:4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 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 ...
申科股份(002633)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5-12-03 20:4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2] - 重大投资需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以上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主要经营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无力支付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属内幕信息[6] 内幕人员相关 - 内幕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9] - 内幕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14] - 内幕人员违规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 内幕人员违规的罚款金额为300 - 1000元[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申科股份(00263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03 20:47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10]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条件[14] 关联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委托理财额度计算,适用相关审议和披露规定[14]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3] 放弃权利及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放弃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5]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7] 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增资等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2]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22]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4] - 关联交易应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 证券部负责建立关联人信息库,其他部门配合相关工作[27]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有义务及时通报关联人信息变动[27] 关联交易监督 - 董事及高管应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发现异常上报董事会[29] - 独立董事等有权查阅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9] - 审计部每年对关联交易进行一次审查,发现重大风险及时报告[29] 关联人占用资源处理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公司应采取措施并处分责任人[2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申科股份(0026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3 20:4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 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了债务人进行资金融通或商 品流通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 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行为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 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批准 ...
申科股份(0026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20: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3]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4] - 召集人应提前5日通知成员,全体同意可免除期限[8] - 会议需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8] 其他规定 - 会议文件由证券部保存十年[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申科股份(0026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20:4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承办。证券部负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会议文件保管等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应当占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 ...
申科股份(00263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3 20:4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