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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0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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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1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321号文批准,于2015年3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 万股,并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4 | | 第三 ...
世龙实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7 01:5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有效 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战略 决策作用,努力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正确领导下, 全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安全、环保生产的基础 上,持续推进生产装置完善化改造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产品的产能释 放,充分发挥产品规模效益,主要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 量的规模增长。 报告期内,公 ...
世龙实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01:51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科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无委托出席监事或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天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 ...
世龙实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新增)
2024-04-27 01: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 ...
世龙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7][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季度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公司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22]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新增)
2024-04-27 01: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 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
世龙实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世龙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
世龙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
世龙实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01: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无委托出席董事或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 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江金华、刘胜强、温乐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 ...
世龙实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7 01:51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表决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