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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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7 01:5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76 | 0.751 | -89.8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 | 14.39% | -13.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3 | 0.39 | 10.26% | | 营业收入 | 209,080.69 | 259,172.43 | -19.33%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29.11 | 18,018.25 | -89.85% | | 总资产 | 225,929.81 | 211,979.38 | 6.58 ...
世龙实业: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27 01:51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 | | | | --- | --- | --- | | 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 | | | 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 | | | 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 | 不适用 |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 | | | 的公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 | | | |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 | | |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 | | | | 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 | | 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 | | | | 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 | | |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 | | |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 | | | | 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 | | | | 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 ...
世龙实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7 01:51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金华先生、 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世龙实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 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世龙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
世龙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7 01:5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1][3] - 变更符合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11] -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11] 准则执行要点 - 负债清偿无推迟权利应归类为流动负债[4] - 贷款安排负债流动性划分需考虑契约条件[4] - 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属销售的,承租人按规定计量[10] 信息披露要求 - 附有契约条件的非流动负债贷款安排需附注披露信息[6] - 企业应汇总披露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信息[7] - 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9]
世龙实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7]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或占比不超0.5%,由总经理审批[10] 审计评估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1]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2]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则按当地市场价格,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另加合理利润[3] 特殊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协议期限与子公司交易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披露标准[23]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比例达到披露要求适用规定[23]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世龙实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7 01:51
财务审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5日对江西世龙实业公司2023年度财报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往来资金 - 江西世龙实业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10,322,897.66元,年末余额105,039,409.66元[8] - 2023年1 - 12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37,182,396.56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2,465,884.56元[8] 应收票据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应收票据往来累计发生7,394,178.02元,年末余额3,915,637.67元[8] -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应收票据往来累计发生5,419,300.00元,年末余额2,060,000.00元[8] 应收账款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期初余额429,494.20元,年末余额1,265,469.80元[8] 其他应收款 - 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05,745,795.88元,年末余额97,647,012.88元[8] - 深圳市云知咖啡有限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6,767.69元,年末无余额[8]
世龙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7 01:51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
世龙实业: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文稿版)
2024-04-27 01:51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 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 号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世龙实业")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世 龙实业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 ...
世龙实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27 01:5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2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141人[1]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 - 2023年5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事项[2] 审计结果 - 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财务等情况[4] - 大华所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 内部评价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