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0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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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连续十二个月累积或单项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公司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9] 信息披露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应主动告知公司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7,13,16,17]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为内部信息披露部门[16] - 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2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21] - 董事会秘书判断信息是否达披露标准,达标准则制作文件并公开披露[18] - 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报告[21]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资料经负责人审阅后报董事会办公室[22] - 报告义务人向董事会秘书履行通知和提供文件资料义务[23]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22] 其他规定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有权处分并追责[25]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范围按《股票上市规则》认定标准执行[28] - “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24时)[28] - 报告义务人通知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2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制度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30] - 制度依据实际情况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4] - 原任离职后需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受证监会近三年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9] - 组织董事等进行证券法规培训[10]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8] - 履职受阻可向深交所报告[13] 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秘书时需同时聘任代表[14] - 代表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证[14]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奥赛康(0027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订北京奥赛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的人数及构成: (一)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二)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 ...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
2025-08-28 19:5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建设,发挥监督作用[2] - 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 - 协调事务所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六项职责[5] - 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6] - 开展审阅、沟通、监督等工作[6] - 评价公司内控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提交董事会[6]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资格[8] - 评价续聘或改聘事务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保密与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6]
奥赛康(00275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风险投资范围 - 不适用风险投资包括购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等[2] 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补流或还贷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4] - 风险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4] 投资审议规则 - 五千万以上非特定风险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特定比例同意[6] 管理责任与检查 - 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8] - 内审部年末对风险投资项目全面检查[8] 信息披露与适用范围 - 做出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15] - 证券投资至少披露投资概述、内控制度等内容[1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行为[18]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6] - 提出的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6]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5] 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项不受限,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0] 其他 -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4][10]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奥赛康(0027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 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 ...
奥赛康(0027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 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 ...
奥赛康(0027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