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0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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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
2025-08-28 19: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公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 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6] - 提出的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6]
奥赛康(00275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风险投资范围 - 不适用风险投资包括购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总股本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等[2] 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补流或还贷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4] - 风险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4] 投资审议规则 - 五千万以上非特定风险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特定比例同意[6] 管理责任与检查 - 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8] - 内审部年末对风险投资项目全面检查[8] 信息披露与适用范围 - 做出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15] - 证券投资至少披露投资概述、内控制度等内容[1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行为[18]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5] 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项不受限,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0] 其他 -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4][10]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奥赛康(0027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 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 ...
奥赛康(0027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人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 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 ...
奥赛康(0027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
奥赛康(0027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8 19:5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工作[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会议安排 -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安排,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9]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9] 信息披露与记录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2] 调研限制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调研[1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15]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日常事务[15] 主要职责与禁止情形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主要职责[15]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6]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6]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6] 交流平台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17] 制度修改与施行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奥赛康(0027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8 19: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奥赛康(002755) - 公司章程(2025年)
2025-08-28 19:58
公司上市与重组 - 2015年4月23日公司经批准首次发行2,534.00万股普通股,5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11] - 201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5家公司发行755,882,351股股份,2019年1月22日股份在深交所上市[11]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816.0351万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28,160,351股,均为普通股[27] 股东信息 - 原发起人股东总计持股31,000,000股,持股比例100%[26]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17,470,588股[26]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8]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