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0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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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应设审计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专门委员会[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0] 会议条件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2] - 非现场方式召开按规定计算出席董事人数[13] 提案表决 - 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15]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2] 利润分配决议 - 对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注册会计师未出正式报告时,先根据草案决议,出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2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可自行延长[2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1]
捷荣技术(002855)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股权结构 - 公司2017年3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注册资本246,419,682元,股份总数246,419,68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15]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800万元,占比10%[14] - 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2600万元,占比70%[14] - 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认购3060万元,占比17%[14] - 上海亦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40万元,占比3%[15] 股份管理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作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流程[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92]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等事项有相关资产比例规定[95][96][9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有金额限制[97][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1] 独立董事相关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1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8][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4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45][14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30天通知[155][156] - 公司合并、分立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167][168][16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 - 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7][189]
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战略委员会职权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委员管理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4] 议事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7]
捷荣技术(0028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9]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10]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股东会有权决定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等[13] - 董事会有权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且不属于股东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等[14]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等[1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16] - 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有变化或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7]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审议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9]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23][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再提交股东会[27]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含)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3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30]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按交易类型披露交易概述、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31] - 交易协议需包含成交价格、结算方式等内容[32] - 需说明交易目的及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的影响[32] - 要披露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32]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关联方信息搜集等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5]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4]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关联交易决议作出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4] - “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4]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 2025 年 8 月[36]
捷荣技术(0028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和机构[3]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包括业绩、收购、经营等多方面[4]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有招股、定期、临时报告等[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并通报交易所[7] - 信息应在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9] - 公司披露信息分定期和临时报告[10] - 信息文本以中文为准,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1] 特殊披露申请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12]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特定信息[12] 招股说明书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重要信息均需披露[1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1] 定期报告内容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6]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8]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7]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2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28] 募集资金使用披露 - 公司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年度审计时需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29] 业绩预告及快报修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31]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2]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需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33]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37]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39] - 重大事件处于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9]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按规定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40] - 报送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41] 交易及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关联交易及诉讼仲裁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5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60]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61] 人员履职及股东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非违法违规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6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应及时披露[6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64] 合同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65]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6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68]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合法性及合规性负有直接责任[68] - 信息知情人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工作[6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71]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完成临时报告信息披露[7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0] 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74] - 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定期报告草案[74]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7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7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74] 信息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等主体的信息沟通[77]
捷荣技术(0028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捷荣技术(0028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5]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 工作渠道及方式 - 多渠道开展,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7] 股东会及信息披露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并提供网络投票[10] - 应披露信息在规定时间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0] 会议活动 - 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情况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0]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2] 核查与再融资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发现问题要求改正或公告[23] - 实施再融资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5] 信息公布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管理负责人及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7]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8] 工作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职责[19] - 从事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1] 其他 - 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捷荣技术(0028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投资分类 - 公司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3] 投资决策权限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作出投资决定,日常经营所需固定资产投资除外[5] - 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有六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50%[1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投资总额每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单笔投资项目涉及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2] - 单笔投资项目的金额/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 - 股东会审议批准标准有六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13] 投资审核管理 - 对外投资审核管理分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三个阶段[17] - 申请立项项目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初步结论可行[21] - 总经理对投资项目建议书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立项[22] - 项目立项后申请单位需编制含市场分析等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4] - 投资项目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再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五种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8] 投资运营管理 - 公司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运营管理[32] - 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满足遵守法规等五项基本条件[33] - 派出董事需执行公司决议等并每年递交述职报告[34]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3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43]
捷荣技术(0028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 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 ...
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1: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指定新委员[7]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3]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2]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6] - 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9] 其他规定 - 议事规则按法律、章程执行,冲突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