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0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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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0028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如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通过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 ...
伟隆股份(0028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重大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2]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等应对其真实性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8]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8]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2]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3]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5]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信息[35] 资料保管与申报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46]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5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47]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7]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52] - 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5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按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并披露[9]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0]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3]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4] - 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1]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5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5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60]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19日由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61]
伟隆股份(00287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8 20:47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持股超50%或有实质控制权的子公司[5] - 参股子公司指持股不超50%且无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5] 会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董事会秘书[8] - 子公司决议及记录应在1个工作日内抄送董事会办公室[8] 计划与考核 - 控股子公司制定下年度计划报公司审议并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11] - 控股子公司编报计划执行情况,公司部门汇总分析考核[11]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为经营目标责任人,签业绩考核责任书[11] - 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人员按公司制度年度考核[19] 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任命管理[16] - 公司通过股东会推选子公司人员,人选由人力推荐审议确定[18] 安全与信息 - 控股子公司签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年底检查考核[22]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联系部门[24]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24] 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25] - 子公司需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4] 激励与处分 - 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28] - 公司奖励有突出贡献子公司和个人[28] - 不称职委派人员将被建议处分或解聘[2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0]
伟隆股份(00287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20:4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 ...
伟隆股份(002871)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8-18 20:4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已进行修订并颁布实施,根据相关要求以及可转债转股情况 现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 | --- | --- | --- | | | 通篇:股东大会 | 通篇:股东会 | | |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 | 第一条为维护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 |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 |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
伟隆股份(00287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18 20:45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 ...
伟隆股份(002871) -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5-08-18 20:45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国庚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 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
伟隆股份(00287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8 20:45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 事于春红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 ...
伟隆股份(00287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8 20:45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伟隆股份: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871)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8月13日、14日、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公司核查情况 - 公司对股票异常波动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无重大事项筹划或商谈、无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的情况 [1] 信息披露说明 -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相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1]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