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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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但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未达到本制 度第十条的规定审议标准的,经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向公司财务中心、 证券部报备后可由子公司直接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任何人无权 以公 ...
川恒股份(0028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工作。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 ...
川恒股份(0028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川恒股份(0028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熟悉;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资本市场的长期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 ...
川恒股份(0028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 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 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 ...
川恒股份(0028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 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 面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 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证券监管 ...
川恒股份(002895)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或对公司声誉、 运营等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导致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时,对其依规追究责 任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的问责。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权责一致、责任与处罚对等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追责与改 ...
川恒股份(0028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川恒股份(0028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是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
川恒股份(0028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