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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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09 19:1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闫康平,工作经历如下:1984 年至 1999 年历任成都科技大学讲师、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1999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 2024 年度积极 参加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 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
川恒股份(00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钢)
2025-04-09 19:1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 2024 年度积极 参加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 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金钢,工作经历如下:1991 年至 2008 年任贵州瓮福黄磷有限公司、贵 州瓮福磷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08 年至 2014 年任瓮福达州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 年至 2017 年任瓮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
川恒股份(00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
2025-04-09 19:1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 2024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双海,工作经历如下:2007 年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历任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 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丁点儿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
川恒股份(0028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振华)
2025-04-09 19:1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 2024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以审慎的态度发表表决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振华工作经历如下: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2012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炜衡 (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
川恒股份(002895)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09 19:1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5 年 4 月)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 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 ...
川恒股份(002895)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09 19:1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 年期初占 | 2024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24 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息 | 2024 年度偿还累 | 2024 年期末占 | 占用形成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 | 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 占用性质 | | | | 联关系 |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川恒股份(002895)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三)
2025-04-09 19:16
| 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34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额 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的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 ...
川恒股份(00289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09 19:1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 | --- | --- | --- | | 1 | 2024年1月5 日 | 第三届监事会 | 1、《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 | | | |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第二十二次会 | | | | | 议 |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 | | | | 等额置换的议案》 | | | 2024年2月5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 |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 | 2 | | |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 日 | 议 | 2、《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3 | 2024年3月 28日 | |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第三届监事会 | | | | | | 4、《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第二十四次会 |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川恒股份(00289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09 19:16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 制度与架构 - 2024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采用总部加基地方式管理[9] - 公司制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内部制度[10] 风险控制 - 公司通过定期开会对短期风险通报并制定应对措施,分析长期风险[12] 控制措施 - 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等[13] - 公司对经常发生业务采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重大交易按交易额由不同层级审批[13] 预算管理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14]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资金业务,强化对子公司资金统一监控[16]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监督作明确规定[16] 资产与业务管理 - 公司制定存货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存货资产安全完整准确[16] - 公司制定工程建设相关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管理,监控工程全过程[17] - 公司制定销售相关管理办法,定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18] - 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确保采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8] - 公司制定成本费用相关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经营风险[18] 信息化建设 - 公司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推进信息化建设[20] 审计监督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履行日常和专项监督职责[23] 缺陷认定 -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因素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且与以前年度一致[2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5]
川恒股份(002895)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19:16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比例不低于1/3[4] 组织架构与制度 - 2024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采用总部加基地方式管理[7] - 公司制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内部制度[7] 风险控制 - 公司通过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等对短期风险通报并制定应对措施,深入分析长期风险[9] 控制措施 - 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等[10] - 销售、采购等经常业务采用各单位、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重大交易按交易额由总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11] - 公司将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交易业务授权审批与经办人员分离[11] - 公司外部凭证有相互审核制度,内部凭证有签名盖章和唯一编号,重要单证专人保管[11] 预算管理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12]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货币资金管理,强化对子公司资金业务统一监控[13]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监督作明确规定[14] 投资与资产 - 公司在多项制度中规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建立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15] - 公司制定系列存货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存货资产安全完整准确[15] - 公司制定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15] 业务制度 - 公司制定销售相关制度,定期对应收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 - 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确保采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6] - 公司制定成本费用相关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17] - 公司制定《招议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管理范围[17] 内控缺陷认定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为重大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为重要缺陷,其他为一般缺陷[22] -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5%为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2.5%≤错报<资产总额的5%为重要缺陷,其他为一般缺陷[22] -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损失≥利润总额的10%为重大缺陷,利润总额的5%≤损失<利润总额的10%为重要缺陷,其他为一般缺陷[22]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也无上年末未完成整改的此类缺陷[23]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4]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6]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6]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7] - 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28]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