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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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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5] -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申请需提交文件至董事会办公室[8] - 决定处理后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归档保存十年以上[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10] 责任机制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人员视情形追责[12]
大博医疗(0029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 5%且绝对金额超 500 万元[7][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变动方向或幅度、盈亏金额超预计 20%以上[12][13]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达 20%以上[14] 信息披露错误认定 - 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担保等占比[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重大诉讼等占比[11] 责任与处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6]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7] - 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9] 处理情形 - 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有情节恶劣等[20]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有阻止不良后果等[21] 后续处理 - 公司需请有资格事务所对更正后财报审计[25] - 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并及时补充更正公告[25]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5]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7][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
大博医疗(0029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5] -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7] 登记备案工作 - 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基本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填写登记表、核实报备[9]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12] 信息流转与提供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控股子公司范围内流转[14] - 对外提供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在证券部备案[15] 保密与违规处理 - 重大事项启动前要做好信息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9]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将给予处分等[21]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6]
大博医疗(00290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2] 不同金额交易审批 - 董事长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的交易并报董事会备案[14]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并及时披露[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等[16] 独立董事审议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7][18]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特定情况)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范围[22][23]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3]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24]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非同一控制下不合并计算[25] 新增关联人处理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已签订且履行的交易可免于部分程序,新增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25]
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捐赠审批 - 单笔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报董事长并备案[14] - 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超300万元或达规定须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批准[14] 捐赠限制 - 每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14] - 与公司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接受捐赠[12] 捐赠管理 - 对外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部分特定财产不得用于捐赠[9] - 对外捐赠类型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11] - 对外捐赠受益人包括公益性团体等[11] - 子公司对外捐赠视同母公司管理,按规定上报审批[15] 监督处分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对外捐赠行为,违规将处分责任人[18]
大博医疗(0029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 ...
大博医疗(0029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5]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公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5] - 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15] 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19]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9]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 异常情况处理 - 证券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财务数据[21]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多项文件[21] - 非标准审计意见违规需纠正、重审并披露[24] 临时报告 - 重大事件发生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6] - 首次披露按规定格式,后续持续披露进展[33] - 临时报告不符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两日内披露合规公告[36] 信息报告与责任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1]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3]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44]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并披露检查情况[4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职并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45]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及进展[45]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及时提供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46]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6]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4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特定情形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48]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9]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履行关联交易程序[49] - 信息知情人员保密,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5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两日内披露[54]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证券需通知、报告并公告[57] - 违反6个月买卖规定董事会收回收益[58] - 特定期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59]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向董事长报告,非机密文件通报董事和高管[61]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3] - 部门等未报告致问题公司处分责任人[61] - 违反制度公司视情形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62]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65]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66][6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8]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21:17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1] - 公司修订23项制度,制定7项制度[1][2][3]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修订及制定后制度全文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5]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8 21:1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 - 调整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相关条款[2] - 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3] - 新增设立中共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相关条款[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 不同情形下公司收购股份的注销或转让时间有不同规定[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9] - 股东查阅、复制材料应提前30日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收到同意答复后5日内提供证明文件[10]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12]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3][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多种财务资助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重大交易多种情形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3]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3] - 董事会负责多项职权,超过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3][4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1]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51]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59]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6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和公告要求[62][63]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10-28 21:17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博医疗")于 2025 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闲置 自有资金(含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下同)向银行、证券公 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25,000 万元(含)。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