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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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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资助不包括超50%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情形[2]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需特定审议[4] - 资助成本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原则不超十二个月[5]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7]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不得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9] 信息披露 - 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1] - 公告至少包括事项概述和对象基本情况[12] - 未及时还款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3] - 审批通过后证券部披露,财务部及审计部协助[15] 流程与职责 -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资助手续[15] - 财务部负责跟踪、监督资助对象[15] - 出现问题财务部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15]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合规性[16]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其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2]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 考核方式 - 考评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述职和自我评价[9] - 按绩效评价标准等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评价[9]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初审后报委员会讨论[9]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生效与修订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18]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大博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主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8] 人数与职权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选新委员,未达暂停职权[8] 审核与会议规则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监督与报告职责 - 督促内审部门季度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8] - 发现违规向董事会、股东会通报或向监管机构报告[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3]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3]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19]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3]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4][25]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小组,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 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主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聘任前需向深交所报送三种资料,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 聘任董秘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九项职责[13] - 董秘对公司负有十二项忠实和勤勉义务[16]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董秘需有充分理由,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解聘[9] - 离任前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档案[10]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董秘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细则相关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2]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履职与解聘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不合规,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意见与报告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多项内容签字确认并及时报告董事会[17] - 特定情形下,独立董事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资料与时间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签字确认[24] - 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25] - 独立董事可公布通信地址或邮箱与投资者交流[25]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8] 人员比例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担保对象限制 - 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同比例提供担保[4] - 不得为持股50%以下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7] - 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债务担保[8] 担保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6] 担保合同管理 - 法务部需审核担保合同合法性和完整性,重大合同应征询意见[19] - 被担保人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担保数额,禁止流通财产不得用于反担保[19] - 签订互保协议应要求对方提供财务报告,实行等额原则[20] 担保职能部门 - 财务部为担保职能管理部门,法务部为监管部门[23] 担保债务处理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偿债[24]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需经法务部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25] 信息披露 - 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应承担责任或受处理[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7]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交易通知与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需通知董秘核查[3]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深交所两交易日内公开[6]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职期间,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25%[12] 股份锁定与解锁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额度并解锁流通股[15] 限售股解除 - 董事和高管限售股满足条件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限[16] 交易禁止期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重大事件至披露期不得买卖[17][18] 收益归属与内幕交易 - 董事和高管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18][19]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