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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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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的对外投资[8][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1] - 股东会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的对外投资[11] 对外投资计算原则 - 除特定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2] -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12] - 公司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12] - 公司对外投资设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计算标准[12] 对外投资特殊规定 -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间对外投资可免披露和履行程序[12] -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3] 证券投资规定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证券投资需至少2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操盘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6]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编制书面报告向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报告[26] -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25]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以额度适用规定,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6]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应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29]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以额度适用规定,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0]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涉及公司对外交易安排,参照相关规定执行[33]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34]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33]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定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41] 对外投资收回与转让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如投资项目或被投资单位经营期限届满、破产等[43]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如投资项目或被投资单位不符合经营方针、连续亏损等[44] 放弃权利规定 - 公司直接或间接放弃对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47] - 公司放弃权利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权益比例下降,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47] - 公司部分放弃权利,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相关财务指标或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及实际受让或出资金额适用规定[48]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在每一年度终了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必要时可进行专项审计[54]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54] 信息披露与文件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6] - 被投资公司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公司审计部、证券部和董事会[56]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等变化、重大投资等行为[56] - 被投资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部门并备案联络方式[57] - 公司对外投资相关文件正本由各相关部门整理、归档和保管[57] - 相关文件副本及会议资料由公司证券部保管[5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9] - 制度中“万元”如无特指指人民币万元[6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62]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 考核方式 - 考评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述职和自我评价[9] - 按绩效评价标准等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评价[9]
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资助不包括超50%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情形[2]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需特定审议[4] - 资助成本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原则不超十二个月[5]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7]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不得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9] 信息披露 - 披露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1] - 公告至少包括事项概述和对象基本情况[12] - 未及时还款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3] - 审批通过后证券部披露,财务部及审计部协助[15] 流程与职责 -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资助手续[15] - 财务部负责跟踪、监督资助对象[15] - 出现问题财务部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15]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合规性[16]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其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2]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股 东会决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大博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博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 ...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小组,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 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主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博 医疗科 ...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 ...
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21:4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适用于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公司实际控制 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 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应参照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 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