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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00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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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002919)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规划
2025-08-28 19:29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规划[1]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4] 审议规则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6]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6]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6] 其他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7] -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
名臣健康(00291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9:26
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 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 ...
名臣健康(002919)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3位监事全出席[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3项议案[2][3][5] 组织调整 - 监事会职权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再设监事会[5]
名臣健康(002919)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9:2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1] - 同意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2]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2][3][4][7][8][9][11][12] 规划与制度 - 公司编制《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规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会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各议案7票同意[1]
名臣健康(002919.SZ):上半年净利润4106.26万元 同比下降31.97%
格隆汇APP· 2025-08-28 19:1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2亿元 同比增长7.0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6.26万元 同比下降31.97% [1] - 基本每股收益0.1541元 [1] 盈利能力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6.39万元 同比下降30.45% [1] - 净利润降幅显著高于营收增幅 反映盈利能力承压 [1]
名臣健康(0029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8 18: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法律、法 ...
名臣健康(0029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8:51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属报告义务人[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关联交易多指标超10%且满足金额条件需报告[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需报告[16]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比净资产10%以上诉讼需报告[16]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24小时交书面文件[20] - 董秘收到后组织分析判断,需披露则按程序公开[20] - 证券事务部整理保存上报重大信息[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22] 信息管理 - 控股股东、实控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应披露时通知公司[24]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以已公开信息交流[24]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向所有投资者平等披露重大信息[25]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特殊情况 - 法院裁决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有质押等风险[23]
名臣健康(0029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10][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1] 股份转让限制时间 - 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2]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17][18]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9] 管理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主体身份及持股数据并办理网上申报,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 违规主体包括董事、高管控制的法人或组织等,禁止交易期含季度报告公告前五日内等[17]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情节严重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法律和章程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名臣健康(002919)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在控 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按照公司提供担保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 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
名臣健康(0029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 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 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 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者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