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0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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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2024-04-22 21:44
| 项目 | 年年末(经审计) 2023 | 年年末(经审计) 2022 | 预警 | 监管 | | --- | --- | --- | --- | --- | | | | | 标准 | 标准 | | 核心净资本 | 2,044,092.50 | 2,186,836.16 | | | | 附属净资本 | 50,000.00 | 114,000.00 | | | | 净资本 | 2,094,092.50 | 2,300,836.16 | | | | 净资产 | 2,807,357.78 | 2,717,198.10 | | | |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 908,032.84 | 973,397.60 | | | | 表内外资产总额 | 9,462,644.18 | 7,837,328.37 | | | | 风险覆盖率 | 230.62% | 236.37% | ≥120% | ≥100% | | 资本杠杆率 | 22.13% | 27.90% | ≥9.6% | ≥8% | | 流动性覆盖率 | 318.06% | 456.10% | ≥120% | ≥100% | | 净稳定资金率 | 149.28% | ...
长城证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2 21:4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庆泉先生、吕益民先生、戴德明先生和周凤翱先生对 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表》(以下简称《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根据《自查情况表》,对 四位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评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庆泉先生、吕益民先生、戴德明先生和周凤翱 先生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违反《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
长城证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2 21:4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为了建立健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 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 虑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战略规划、股东回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监管指标、社 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现金流情况、净资本的监管要求、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 ...
长城证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1:4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强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 3 条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裁、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 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4 条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 ...
长城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21:4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 2023 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16 人。 7.2023 年度,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1 家,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中 金融业上市公司 3 家。 (二)项目信息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求实、忠实守信、勤勉 尽责、有效监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
长城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德明)
2024-04-22 21:4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德明) 2023 年,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 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了每 个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 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戴德明,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 人民大学教授,中共党员。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 助教、讲师;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6 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1991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1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系主任;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 ...
长城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1: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没有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 ...
长城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1:4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强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3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经验。 第 4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全体委员过 ...
长城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庆泉)
2024-04-22 21:4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庆泉) 2023 年,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 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了每 个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 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庆泉,1949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 党员。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校委秘书、研 究室主任;1993 年 5 月至 1999 年 3 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常 务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0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 2 届协会副理 事长、秘书长,第 3 届协会常务副会长,第 ...
长城证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1:4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强化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负责公司合规风 险和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安全运营风险等)的总体管理 和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3 条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 名委员为风险控制与合规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 4 条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成员除应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 事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 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