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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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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9: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 案的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议事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 ...
锐明技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9: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人数暂停职权[5] 会议规则 - 经提议可召开会议,召集人提前三日通知[11][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有效[15] 记录与规则施行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18]
锐明技术: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9: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2 19:46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2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激励计划调整 - 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25元/份调至20.56元/份[9] -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40%[14] 激励对象处理 - 2024年10月22日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4.90万份股票期权[10] 业绩考核 - 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业绩目标:2023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149.60%[16] - 2021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41397147.94元[17] - 2023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138657159.40元[17] - 2023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234.94%[17] 行权条件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17][18][19]
锐明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4-10-22 19:46
股票期权激励 - 2022年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核心人员获授179.00万份[2] - 核心人员已注销期权53.70万份[2]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71.60万份[2] - 本次可行权比例40.00%[2] - 可行权数量占股本总额0.41%[2] - 激励对象为92名核心人员[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3] 行权阶段 - 2022年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处于自主行权阶段[2] 数据说明 - 表格数据剔除离职人员[3] - “公司股本总额”采用截至2024年10月10日总股本数量[2]
锐明技术(00297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2 19:46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5.17%,达到19.18亿元[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70.80%,达到2.20亿元[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74.52%,达到2.02亿元[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9.76%,达到2.66亿元[3] - 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70.21%,达到1.27元[3] - 总资产较期初增长26.56%[3][6][7]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30.69%[6]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43.61%[6] - 存货较期初增长65.46%[6] -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91.76%[7]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18亿元,同比增长55.2%[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亿元,同比增长31.7%[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为9.54亿元,较年初增加30.7%[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03亿元,较年初增加43.6%[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存货余额为5.45亿元,较年初增加65.4%[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额为29.46亿元,较年初增加26.6%[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负债总额为13.16亿元,较年初增加43.8%[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30亿元,较年初增加15.2%[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为2.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1.6%[1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亿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利润2.17亿元,同比增长167.1%[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175.6%[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亿元,同比增长19.8%[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9,955万元,同比增长66.7%[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83亿元,同比增长63.8%[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7亿元,同比增长17.5%[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1.27元,同比增长170.2%[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36亿元,同比增长36.5%[22] 股东结构 - 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129,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赵志坚持股比例24.99%、望西淀持股比例18.02%、嘉通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73%[10]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普通股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11] 股权激励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不存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了25.9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4万份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2] - 公司设立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了104.00万股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13][14] 筹资活动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606万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6亿元,同比减少38.5%[22]
锐明技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2 19: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监高、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0] 档案与登记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产生或流转主体指定专人登记并报告[15] -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配合做好知情人档案工作[16]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按一事一记或持续登记[17]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日内报送监管[18] 信息保存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信息保存10年[20] 违规处理 - 内部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并追偿损失[26] - 外部知情人违规提请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7] 信息控制 - 董监及知情人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22] 异动处理 - 内幕信息致股价异动,董秘报告董事会和监管[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1]
锐明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9: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报告、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公司股东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
锐明技术: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9:46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4]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提前10日发通知[13]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4] - 主席收到提议3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0]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22] - 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23] 职责与责任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7] - 监事对决议担责,委托决策委托人担责[27] - 违法决议致损失,投赞成票监事担责,反对票免责[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出席会议监事在决议和记录签字[23][24]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地点等内容[24]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9]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25] 决议公告与落实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27] - 监事督促落实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监事会[32]
锐明技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10-22 19:46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监时采用[3]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选举董事时,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5] - 选举监事时,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数乘应选监事人数[6] 投票规则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5] - 所投候选董监人数不超应选人数,投票总数多于累积票数无效[7] - 所投候选董监人数超应选人数,表决票视为弃权[8] - 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票数,投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8] 当选规则 - 董监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监,公司应尽快筹划召开新股东会选举缺额人员[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