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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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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 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
锐明技术(0029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4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所知悉,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 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的上市公司刊 物或网站正式对外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
锐明技术(0029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 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系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规范运作》《香港上市规则 ...
锐明技术(002970) - 反不当行为及举报管理制度 (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4
第一条 目的 本条例根据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阐述公司 反不当行为(舞弊、贿赂、欺诈、洗钱)的政策方针,建立有效的防范和检查不当行为的 机制,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 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反不当行为及举报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当行为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舞弊的概念与形式 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以故意欺骗为特征的违纪违法行为。舞弊的目 的可能是采用欺骗等违纪违法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股东经济利益 1 的行为;或是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 宗旨 反不当行为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 业的良好风气,防范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适用范 ...
锐明技术(00297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
锐明技术(00297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 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议事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 ...
锐明技术(0029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二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关联方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 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1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 ...
锐明技术(0029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监管规则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
锐明技术(0029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系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本制度中的"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规定,在符 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 ...
锐明技术(00297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