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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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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 智能驾驶系列
兴业证券· 2024-05-17 11:28
公司业务 - 公司在车辆安全和效率方面提供智能硬件、AI和软件解决方案,包括超速、车道偏离、碰撞危险等监测[1] - 公司海外业务占比逐年提高,毛利率较高,对利润贡献显著,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海外增速较快[4] - 公司海外毛利率超过57%,较国内市场毛利率高,海外业务对利润贡献较大[7] - 公司将更多关注国内价值市场,如公交、出租等,而政策导向市场可能会减少[8] - 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关注内转市场、价值市场和战略市场,持续创新突破,如在矿山、机场和保险服务领域进行创新[15] - 公司看好国内市场的机会,包括北斗地位单模化要求和ABS、360等强制要求的落地,将持续提升价值市场、快速反应战略市场[16] - 公司在自动驾驶领域主要关注L4级别的自动驾驶技术,但短期内商业变现可能性较低[17] - 公司通过AI技术和自动驾驶技术结合,成功降低了深圳某出租公司车辆事故率40%,保险费用下降50%[18] - 公司在国内市场通过深耕行业提升毛利,希望达到海外毛利标准[20] - 公司与全装车厂合作推出标准件产品,80%以上的主流车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4] - 公司通过欧美亚基金会和NASA合作,与80%以上主流车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拓东部货运车辆出口到欧盟市场[25] - 公司钱庄业务增长超过一倍,23年达到4千万,今年增速达97%[26] - 公司钱庄业务销售占比不足3%,但公司非常重视钱庄业务的发展[28] - 公司通过AEBS业务拓展海外市场,钱庄业务在海外有落地[29] - 公司将产能转移到越南以规避中美贸易战和技术战的影响[31] - 公司未来将拓展乘用车市场,通过电子后视镜业务进军乘用车领域[33] - 公司新兴业务对未来发展有利[34] - 公司恢复性增长通过五个季度数据展现[34] - 投资人通过公司公开数据学习并对公司未来持乐观态度[34] - 投资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关注度高[34] - 公司发展逻辑清晰,对未来发展有信心[35] 市场趋势 - 公司预计未来持续增长,主要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和全球视频安全合规效率提升[2] - 欧洲和美洲是公司主要海外市场,销售占比超过80%,欧洲增速高于美洲[6] - 单车价值的定额变化趋势为:定位行驶记录仪约500到100美元,视频录像约100到500美元,前车智能约2000到1000美元[9] - 行业空间预期未来5到10年将从几十亿美元增长至几百亿美元,前车智能的市场渗透率预计将达到30%左右[11] - 海外市场主要为价值市场,购买设备的费用由车队或车厂自行承担,部分地区存在强制安装要求,如欧标和英国的网区[12] - 公司持续加大对基础研发的投入,保持竞争优势,面向海外客户的行业定制开发效率得到提升[13] - 公司在硬件、软件、AI、平台和大数据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解决方案[14] - 公司海外市场的毛利率目前稳定在50%到57%之间,通过产品解决方案创新提升性价比[19] - 公司研发团队人员结构持续优化,保持研发费用率随销售增长快速下降[21] - 公司海外市场人员投入持续增加,特别注重引进有经验的本地BD[22]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20:17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授予事项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 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 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 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 ...
锐明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20:17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5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赵 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 ...
锐明技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2024-05-15 20:17
证券代码: 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非独立董事: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刘垒先生、黄凯明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 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赵志坚先生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金振朝先生、向怀坤先生、梁金华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24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 ...
锐明技术: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5-15 20:17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 件已成就,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2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
锐明技术: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
2024-05-15 20:17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60 | 张冰冰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1 | 周向朝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2 | 刘荣兰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3 | 黄雯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4 | 肖曼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5 | 刘文韬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6 | 黄伟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7 | 冯阳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8 | 郑泽涛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69 | 龚燕青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70 | 韩永刚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71 | 马鹏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72 | 陆东保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73 | 何东 ...
锐明技术: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15 20:17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 | --- | --- | | 锐明技术、本公司、上市 | 指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公司 | | |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本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 | (草案)》 | |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 | | 报告 | 指 |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 | | | | 顾问报告》 | |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 指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 股票期权、期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 | | |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 | 激励对 ...
锐明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20:17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 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 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的监事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
锐明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2024-05-15 20:1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
锐明技术: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5-15 19:0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 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