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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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 披露规则 - 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 材料要求 - 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7]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8] 申请流程 - 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填写相关审批表和登记表[7] - 申请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7]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0] - 违反制度规定将对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10][11]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需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容[19] - 知情人有保密、不买卖股票等义务[19] - 知情人需填写登记表并备案[19] - 知情人若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3]
朝阳科技(0029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7 19:46
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报告义务人[5][18] 报告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3、4项不论金额,其余涉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需报告[6][7]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与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重大信息内容 - 含拟提交审议、需公开披露等多类信息[4][6][9] 重大风险与变更 - 涵盖遭受重大损失、未清偿到期债务等风险[9][10] - 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变更事项[10]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人向董事长和董秘报告并交书面文件[14] - 董秘判断披露并履行程序[14] - 证券部是执行制度常设机构[16] - 第一责任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报备案[1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6] - 高管敦促信息收集上报[17] - 董秘等人员保密,定期或不定期培训[17]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19] 制度制订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
朝阳科技(0029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6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限制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项目论证与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0]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8] 资金存放与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用途变更与使用顺序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经股东会决议[10]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提供财务资助[10] - 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23] 资金管理与公告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第十六条第一款履行程序[23]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3] 检查与审议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6]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资金使用条件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四项条件[15]
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6
交易规范 - 公司董高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秘核查[4] - 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日内申报[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2]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次年计算[13] 管理与披露 - 董秘负责管理人员及股份数据,办理申报与检查披露[15] - 董高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高买卖情况[1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5] - 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20]
朝阳科技(00298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7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748.6115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748.6115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起诉损害公司利益者[2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6][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至11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投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7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4][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朝阳科技(00298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6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情况的公司[2] - 子公司应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并提交审议[6]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8] - 子公司除特定平台外无权决定对外投资[9] - 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如需须经批准[9]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12]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13]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14] - 子公司负债性筹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统筹安排[14] 人员管理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等人员[16] - 子公司董监高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负责执行[19]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法规执行、制度执行、内控、业绩、财务等情况[20]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报告与保密义务[22] - 子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应向公司证券部通报并报送文件[22]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需向公司报送决议文件[22] 参股公司管理 - 参股公司应健全治理结构,公司通过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行使管理职权[24] - 参股公司重大决策时,股东派出人员应征求公司意见并按规定行使表决权[24] - 派出董事、监事应督促参股公司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报和年报[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7 19:4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4][6]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5]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聘任 - 解聘要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7] - 离任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0]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遵守公司章程[12] 信息披露办理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秘书和代表办理[12]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4]
朝阳科技(0029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6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两类担保额之和[2]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10]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担保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信息[15] - 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8]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应控制风险[18] - 多保证人时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责任[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应预先追偿[18]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重大事项及时采取措施[20]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时及时补救[20] 违规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2]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导致公司担责应追责[23] - 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3] - 担保经办人员未履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3]
朝阳科技(00298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6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3] 投资决策与审批 - 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按规定执行权限[5] - 投资项目经初步评估、小组论证、总经理评审后逐层审批[7] - 重大投资可单独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7]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财务、筹资、手续及收益管理并提改进意见[9] - 投资完成应取得被投资方投资证明或有效凭据[10]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报表,财务部分析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1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投资收回、转让需经具备决策权限的机构审批[13] 信息披露与监督 - 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5]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行使监督检查权,建立监督制度[16] 其他规定 - 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担保、募集资金按相关制度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9]
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19:46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一人一票[12] 职责权限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要求公司人员提供支持并回答问题[9] - 可在内外搜寻董高人选[9] 其他规定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