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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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15 18:51
激励计划规模及分配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2%[6][33] - 首次授予234.5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数90.19%,占股本总额1.73%[6][33] - 预留25.5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数9.81%,占股本总额0.19%[6][33]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91人[7][26]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5][26] 授予价格及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1元/股[8][4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18][38] 授予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完成登记[13][39][81]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3][80]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44]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44][45] 人员获授情况 - 副总经理于启胜获授15.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5.77%,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获授26.5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19%,占公司总股本的0.20%[36]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获授208.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80%,占公司总股本的1.54%[3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准年不低于15%[58] - 2026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准年不低于25%[58] - 2027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准年不低于35%[58] 个人考核与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S≥80时,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60≤S<80时,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6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S<60时,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60] 费用摊销 - 预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5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3522.19万元,其中2025年381.57万元,2026年2054.61万元,2027年792.49万元,2028年293.52万元[7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6] -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自查[77]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7]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7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77]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回避表决[77] - 激励计划终止时,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85]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即行终止[9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94]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安排,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并付息,已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返还权益[94] - 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公司可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股票,严重时可追偿损失[8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或担保[86] - 公司应代扣代缴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相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86]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且有情形限制[84] - 激励对象因辞职等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回购注销并支付利息[98]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程序进行,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绩效考核[98]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解限售,董事会可免个人绩效考核[99]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并支付利息[99]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原程序解限售,董事会可免个人绩效考核[100]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并支付利息[100]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协商失败,可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申请调解,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起诉[102][103] - 公司发生特定事项需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参照授予数量和价格调整方法[104][105]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其他原因需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106] -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11][112]
朝阳科技(00298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8-15 18:5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证券代码:00298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是由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26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5,253,115 股的 1.92%。 ...
朝阳科技(002981) -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8-15 18:5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朝阳科技 股票代码:002981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 否/不适 | 备注 | | --- | --- | --- | --- | | | | 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是 | | |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 | 是 | | | |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 是 | | | |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是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是 | ...
朝阳科技(00298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8-15 18:5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60万股,占总股本1.92%[3] - 副总经理等多人获授不同数量股票[3] - 其他骨干获授208万股,占授予总量80%[3] - 预留25.5万股,占授予总量9.81%[3] - 激励对象有相关限制且单人获股不超1%[2]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10%[2]
朝阳科技(00298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2025-08-15 18:50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60层 电话:020-89281168 传真:020-89285188 邮编:510623 | 声明事项 | 2 | | --- | --- | | 释 义 | 4 | | 正 文 | 5 | | 一、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5 | |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三、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10 | |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11 | |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2 | | 六、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12 | |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2 | | 八、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回避表决情况 | 13 | | 九、 结论意见 | 13 |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朝阳科技(00298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15 18:4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建立与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相结合,推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实现 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 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 ...
朝阳科技(00298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15 18:45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3] 投票相关 - 提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1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981",简称"朝阳投票"[13] 其他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3日[7] - 未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意愿表决[19]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大会结束[19]
朝阳科技(00298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8:45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由专人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 陈是建先生、监事肖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是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 人员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实施将有利于推进公司业绩持续 ...
朝阳科技(00298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8:4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由专人送达至每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 人(董事郭荣祥 先生、徐林浙先生,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陈立新先生、谌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丽勤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
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8-15 18:4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