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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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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 ...
森麒麟(0029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 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
森麒麟(00298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667873459U。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8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
森麒麟(0029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20:4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第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董事会秘书确保其信息畅通,获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32] - 保障其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其参与研究论证[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34] - 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7]
森麒麟(0029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股东会审议特定对外担保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6]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9]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10] 担保额度与管理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不同的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财务中心负责被担保人资信调查、评估等对外担保日常管理工作[14] 担保风险控制 - 担保期间需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风险控制[14]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审核批准[15]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按比例担责,公司拒绝超份额保证责任[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部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监督检查[18] - 董事会核查公司担保行为,纠正违规担保并追究责任[18] - 相关责任人违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1]
森麒麟(0029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会的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森 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 ...
森麒麟(0029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20: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森麒 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
森麒麟(0029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司相关办 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
森麒麟(00298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相 关规定,以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相 关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 ...
森麒麟(00298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20:44
内部审计制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森 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