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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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20: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森麒 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
森麒麟(0029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度可转让基数[10]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董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董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0%,继续增加权益不影响上市地位[18] - 披露增持计划时,拟增持股份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9]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19]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进展公告[20] - 特定情形增持达2%等应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1]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达2%应披露进展且期间不得再增持[21]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3]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3]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披露计划[25] - 减持时间内公司重大事项,未完成减持需同步披露进展[25] - 减持计划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25]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5]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披露[26] 其他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7] - 董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收购管理办法》报告披露[27] - 董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9] - 制度“达到”“触及”持股比例取值范围前后100股[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2]
森麒麟(00298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相 关规定,以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相 关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 ...
森麒麟(00298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20:44
内部审计制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森 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 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 ...
森麒麟(0029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促进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 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 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 ...
森麒麟(0029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一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 任命。 第五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
森麒麟(00298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森 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 ...
森麒麟(00298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 ...
森麒麟(00298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 ...
森麒麟(0029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20:44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6] - 暂缓、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登记入档[9][11] - 定期报告涉秘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