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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2-09 01:30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公告"华亚转债"第二年付息方案,每10张债券利息为6.00元(含税),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付息日为2024年12月16日 [2][3][11] 公司基本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华亚转债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79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4,000.00万元(3,400,000张)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4,000.00万元(3,400,000张)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1月16日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年6月22日至2028年12月15日 [5]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2.40%,第六年为3.00% [5] -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6] - 年利息计算公式:I=B×i,其中I为年利息额,B为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 [7][8] - 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9] -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 -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情况: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 - 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华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10] 本次付息方案 - 付息期间: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 [11] - 票面利率:0.60% [11] - 每10张债券利息:6.00元(含税) [11] - 个人所得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利息额的20%,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8元 [11][15]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含税) [12][16] - 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含税) [12][17] 付息相关日期 - 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 [3][13] - 除息日:2024年12月16日 [3][13] - 付息日:2024年12月16日 [3][13] 付息对象 - 截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13] 付息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付息,并向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 [14] 其他事项 -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18] -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华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8]
华亚智能: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2024-12-08 15:34
| 股票代码:003043 |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121 | | --- | --- | | 转债代码:127079 |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亚转债"将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 "华亚转债"(面值 100 元/张)利息为人民币 6.00 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 5、"华亚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8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 3.00%。 6、"华亚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凡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
华亚智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1 18: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案号:01G20210978 致: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
华亚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1 18:17
| 股票代码:003043 |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120 | | --- | --- | | 转债代码:127079 |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6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50,723,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85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 理人均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华亚智能: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1-19 17: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 声 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华亚智能")委 托,担任华亚智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 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 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 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华亚智能:关于调整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11-19 17:05
| 股票代码:003043 |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 公告编号:2024-118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79 |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3,4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4,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4 号"文同意,公司 34,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亚转债",债 券代码"127079"。 二、关于"华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华亚智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华亚智能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00094
2024-11-19 17:05
天衡验字(2024)00094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 报告编码: 资 报 售 ik 天衡验字(2024)00094 号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4年10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 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服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 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779,068.00元,股本为人民币 87,779,068.00 元。根据 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证监许可[2024]1231 号《关于同意 ...
华亚智能: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11-19 17:05
之 募集配套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 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同时承诺本次交易期间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
华亚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王彩男)
2024-11-19 17:05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股票代码:003043.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彩男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和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xxxx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因公司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等事宜被动稀释导致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 十一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亚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亚智能中拥有权益 ...
华亚智能: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2024-11-19 17:05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募集配套资金 2 特别提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1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 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同时承诺本次交易期间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