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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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3-08 11:44
激励计划核查 - 监事会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和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1][2]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董和监事[3] - 包含部分实际控制人,不包含外籍员工[3] - 除部分实控人外,不包含特定股东及其亲属[3] 核查结论 -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中元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3-08 11:44
股权激励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150万股,占股本总额2.39%[4] - 董事长等高管获授不同数量股票及占比[4] - 99名核心人员共获授877万股,占76.26%[4]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总股本1%[2] - 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2]
中元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1:44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16 时 00 分在公司综合 楼二期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 生现场列席本次会议。监事尹力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陈志兵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武汉中元华电 ...
中元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8 11:4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7日召开,7名董事均出席[1] 激励方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通过,授予105名激励对象11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9元/股,授予日为2024年3月7日[2] - 关联董事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回避表决[2]
中元股份: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3-08 11:44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2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4年2月5日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14] - 2024年2月5 - 1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14] - 2024年2月20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4] - 2024年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4年2月29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报告[14] 激励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3月7日[16] - 授予数量为1150万股,授予人数为105人,授予价格为2.99元/股[16] - 董事长尹健获授56万股,占授予总数4.87%,占股本总额0.12%[17] - 副董事长兼总裁卢春明获授71万股,占授予总数6.17%,占股本总额0.15%[17]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99人获授877万股,占授予总数76.26%,占股本总额1.83%[17] 激励计划参数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8]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40%,第二个归属期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30%[19] 业绩目标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200%,触发值为180%[20]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220%,触发值为198%[20]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240%,触发值为216%[20] 其他信息 - 华源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8]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29] - 备查文件包含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30] - 咨询单位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 - 经办人是姜涛、吕常春[30] - 联系地址为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 - 34F[30] - 联系电话为027 - 51663020[30]
中元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3-08 11:44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3 月 7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5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39%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9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 2024 年 3 月 7 日为授予日,以 2.9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中元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8 18:0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宏泰大厦 21 楼 邮编:430077 21st Floor,Hongtai Building,No.1 Huanle Avenue,Hongshan District,Wuhan City,China,430077 电话/Tel: (+86)(027) 87301319 传真/Fax: (+86)(027) 87265677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2 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鄂国浩法意 GHWH019 号 致: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 ...
中元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8 18:07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月 28 日 14:30 召开,会期半天[3] - 31 位股东参会,代表 20,722,114 股,占总股本 4.3096%[5] 议案表决结果 - 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同意票占比 73.8824%均获 2/3 以上通过[7][10][11]
中元股份:关于副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6 19:59
关于副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卢春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 副董事长兼总裁卢春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的告知函》,获 悉卢春明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37%,现将具体信息 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卢春明先生 2、本次增持实施前,卢春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0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卢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卢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 ...
中元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2-04 16:2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9%[6][25] - 激励对象不超过105人[7][2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9元/股[7][3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28]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尹健获授56万股,占授予总数4.87%,占公司股本总额0.12%[26] - 卢春明获授71万股,占授予总数6.17%,占公司股本总额0.15%[26] - 邓志刚获授60万股,占授予总数5.22%,占公司股本总额0.12%[26]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99人)获授877万股,占授予总数76.26%,占公司股本总额1.83%[26] 归属比例与条件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第二个归属期30%,第三个归属期30%[31] - 归属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以及公司和个人层面考核要求[37][38][4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200%、触发值180%;2025年目标值220%、触发值198%;2026年目标值240%、触发值216%[38] 考核完成度与归属比例关系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度与归属比例关系:A≥Am时X = 1;An≤A<Am时X = A/Am;A<An时X = 0[38]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40] 实际归属数量计算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40] 公允价值确定 - 公司拟以2024年2月2日为基准日,采用B - S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标的股价4.42元/股,有效期1年、2年、3年,历史波动率22.10%、26.11%、24.90%,无风险利率1.50%、2.10%和2.75%,股息率1.13%[51] 激励成本摊销 - 假设2024年3月底为授予日,授予11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确认激励成本1756.78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928.91万元、564.03万元、232.47万元、31.36万元[52][53]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授予条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授权后董事会负责授予、归属和登记工作[55] - 股东大会对激励计划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43]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4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43]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调整后P仍须大于1[46] 终止与变更情况 - 激励计划未在60日内完成授予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7]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4]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4] 激励对象离职处理 - 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等损害公司利益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65]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被裁员或合同到期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66] - 激励对象退休,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不变更,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6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按原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66]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董事会可决定已获授但未归属股票是否变更[6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持有,按原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66]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董事会可决定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是否变更[67]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若60日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69] 其他 - 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