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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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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 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五)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1、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总经理孟强先生,财务总监邓运先 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蕊先生,独立董事魏飞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 ...
海新能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海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 ...
海新能科: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年04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 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 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 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 ...
海新能科: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 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024 年 04 月) (二)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海新能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 ...
海新能科:分、子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公司与 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子公司两类: (一)控股子公司包括: 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2、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 未达到 50% ...
海新能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 | | | 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分红管理制度 | 分红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 | | | | 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 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 | | | 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 | | | | | 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 | | 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 | | | 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 | | |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 | |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
海新能科: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4 18:34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81 号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 | | 页次 | | --- | --- | --- | | 一 、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 附 表 | 3-4 | 委托单位: 北 京 海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 普 通 合 伙 )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20 ...
海新能科: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81,367,012.08元,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35,079,761.0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4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应收款 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使用 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 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在建 工程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 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进行 ...
海新能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劳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