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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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0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 事。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 形除外。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 ...
海新能科(3000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 ...
海新能科(30007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9:26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 ...
海新能科(300072)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3人,代表股份910,877,84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8.76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 代表股份875,069,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41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49人,代表股份35,808,56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239%。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351人,代表股份36,34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4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34,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0227%。通过网 ...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和《北京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鼓励独立董事 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企业健康运营,根据权、 责、利结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 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从公司领取适当津贴,但法规、政策另有规定时除外。 第四条 津贴原则: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 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90,000 元人民币;以上津贴 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津贴于 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次月计算,按季度发放。 第七条 除以上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 ...
海新能科(300072)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〇八月 (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 第F 章与 | 目 | 录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 第四章 党组织 . | | |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八 ...
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 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
海新能科(3000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劳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 ...
海新能科(300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2025-08-26 19:2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9][11]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况需书面说明[18] - 审议关联交易等有委托限制[20] - 董事会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表决[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8]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有特殊要求[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开会和决议规则[30]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1] - 本规则生效、修改、解释和修订相关规定[42][43]
化学制品板块8月21日涨0.71%,飞鹿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4.49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1 16:26
板块整体表现 - 化学制品板块当日上涨0.71%,领涨股为飞鹿股份(涨幅10.40%)[1] - 上证指数报收3771.1点(上涨0.13%),深证成指报收11919.76点(下跌0.06%)[1] - 板块内涨幅前三位个股分别为飞鹿股份(10.40%)、博苑股份(10.25%)、阿科力(9.99%)[1] 个股涨跌情况 - 涨幅超5%的个股包括瑞丰新材(6.21%)、*ST全泰(6.07%)、美思德(5.73%)、美瑞新材(5.49%)[1] - 跌幅最大个股为汇得科技(-9.14%),莱茵生物(-4.44%)和润木材料(-3.91%)位列跌幅前三[2] - 成交额最高个股为固泰集团(6.11亿元)和北化股份(6.10亿元),最低为中触媒(1.22亿元)[1][2] 资金流向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4.49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107.9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0亿元[2] - 万华化学获主力资金净流入4.24亿元(净占比8.27%),居板块首位[3] - 锦鸡股份(主力净占比10.12%)、美瑞新材(16.17%)和华恒生物(13.94%)获主力资金高度集中流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