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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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8:3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经营管理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一章 总则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 营活动的决策。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共有九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 ...
华平股份:信息披露制度
2023-12-27 18:35
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6]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事件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9][10]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9]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9]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时应披露修正公告[11] 其他披露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应在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1]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披露[2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9]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书面告知相关内容[2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2] - 监事会应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检查[25] -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分公司负责人对提供信息披露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22] - 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需为定期和临时报告提供必要数据和信息[3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首要责任人为最先知悉人、直接经办人及其部门负责人[34]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核实、证券部编制、合规审查、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9]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经授权董事、董事会秘书或授权证券事务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41][42] - 董事会秘书应与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并征询意见[45] 内幕信息与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归集、公告前有保密义务[4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属于内幕信息[4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内幕信息[49] 其他规定 - 重大合同特别是关联交易合同需在签署次日报证券部备案[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50] - 各部门报送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并登记[51] - 董事、监事和高管履职应有记录,如会议资料等[53]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文件由证券部管理分类存档[54] - 董事、监事、高管履职其他文件由证券部保存[55] - 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6] - 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责任人将受处分[58] - 擅自披露或不准确披露信息责任人将受处分[58]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5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2]
华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8:3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14:30召开。本次董事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 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12层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23年12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 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 ...
华平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8:3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 ...
华平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7 18:35
监事会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2]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 监事提名与选举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3%以上股份股东提名[2]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会议召集 - 董事会15日内发股东大会通知,30日未发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6]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18] - 特定情况监事会主席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8]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发通知[18]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9] - 书面通知含多项内容,口头含部分及紧急说明[20][22]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一般现场召开,紧急可通讯表决[23]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24]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有记录,出席和记录人签名,保管不少于十年[25] - 监事督促决议落实,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9]
华平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27 18:3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以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 ...
华平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27 18:3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
华平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27 18:3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 范性文件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 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 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 ...
华平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3-12-27 18: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7] - 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7] - 应保证公司资产等独立[8] - 与公司交易遵守公平性原则[10] - 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11]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转让股份不影响承诺履行[13] - 买卖股份不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19] - 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19] 股份变动规定 - 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减达1%次日通知并公告[20] - 特定情形前不得减持股份[21] - 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通知并披露[24]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30]
华平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12-27 18:3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