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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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30007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31 19:1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履行职责[2]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过半数同意[6] 会议召开安排 -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8] - 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一人一票表决[8] 会议组织与记录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9]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0] - 会议有记录,意见载明,保存至少十年[9]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相关费用[10]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解释修订[13]
华平股份(30007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7-31 19:16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8] - 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开展同业竞争[10]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1] - 应严格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14] -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8] - 交易应遵守公平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决策[10] - 不得影响公司财务、业务、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15][16][17] - 应保障中小股东表决权、提案权等权利[18] - 买卖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21] - 转让控制权前应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23] 减持与信息披露 - 特定情况不得减持股份[24][26] - 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27] - 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减达1%应次日通知并公告[27] - 相关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并配合披露[30]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需通知并督促公告[31] - 媒体报道影响股价应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31] - 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发提示性公告[32] -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33] - 按要求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33] - 公司问询应及时如实书面回复[33] 规范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5]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修订亦同[36]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依新规定修订[36]
华平股份(30007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1 19:16
审计报告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6]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6]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资料、协助反舞弊等[6] - 公司赋予审计部列席会议、获取资料、检查系统等权限[9] 审计重点与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2]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审批等内容[13][14]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人名单确定与更新等内容[15]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是否存放专项账户等内容[16] 审计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程序包括制订计划、确定对象等步骤[19] 奖惩制度 - 对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21] - 对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况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公司按规定处罚[22] - 存在以权谋私等行为者按公司制度处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华平股份(300074)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1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102.09万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31,020,900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股份总数25%[2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2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2] 审计与薪酬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9][1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对应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9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华平股份(300074) - 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2025-07-31 19: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披露[17] - 拟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并披露[23] -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交易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5]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6]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程序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义务,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27] 特定关联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8]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29] 资金占用限制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31]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4]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规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8]
华平股份(3000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有九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7] - 职工超300人时,董事会有1名职工代表[17] - 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4]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18]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20] 董事会权限 - 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 五种情况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董事义务与责任 - 对公司负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需担责[28][31] - 辞任后忠实义务三年有效,保密至秘密公开[32]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录可免责[56]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1] - 三类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2] - 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4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7] - 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7][52]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55][58]
华平股份(30007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31 19: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程序与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6] - 需登记多项事项,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9] - 涉及商业秘密材料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部门[9] 违规处理 - 对违规人员追究责任[11]
华平股份(300074)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31 19:15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 经营范围新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并修改表述[2]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公司简称、住所表述、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等内容[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人民币[5] - 已发行股份数为531,020,900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在十五日内答复[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1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3][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5]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季度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4]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且应经董事会决议[48] - 公司分立,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4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5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51]
华平股份(30007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31 19:15
会议时间 - 2025年8月19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3] - 2025年8月19日为网络投票日期[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4] 会议事项 -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6] - 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7]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30 - 13:30[9] - 登记地点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9]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074,简称为华平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多个时段[1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至15:00[20] 提案情况 - 提案包含总议案及多个非累积投票提案[28]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可投票[28]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有7个子议案可投票[28]
华平股份(30007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19:15
会议情况 - 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3名监事全出席[1] 期权处理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授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5月9日届满[1] - 公司将注销2.87万份已授未行权期权[1] - 相关议案表决3票同意,0反对0弃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