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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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300074)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31 19:17
激励计划会议审议 - 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7] - 2024年11月5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8] 股票期权登记与行权 - 2023年1月12日披露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公告[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10] - 截至行权期届满尚有2.8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11] 期权注销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议案[8] - 2025年7月31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议案[8] - 公司拟注销未行权的2.87万份股票期权[11]
华平股份(300074)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31 19:17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11月10日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1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 2023年1月12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14] - 2023年11月17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14] 行权情况 - 2024年5月20日 - 2025年5月9日为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7] - 可行权激励对象225人,可行权期权763.34万份[17] - 行权期届满未行权期权2.87万份,拟注销[17]
华平股份(300074)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7-31 19:16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8]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8] - 公司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8]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9]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1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法律法规指定报纸为信息披露指定报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披露公告网站[5]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9]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9]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披露[18]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出现,公司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履行信息披露相关义务[26][27]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1]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8]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2] -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需向董事会秘书等提供必要数据和信息并对其负责[34] - 重大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需在签署次日报证券部备案[35]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多环节程序,包括部门提供资料、证券部编制、合规审查、董事会审议等[37] - 董事长、经理(经授权)、董事(经授权)、董事会秘书或授权证券事务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40]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归档保存及内部档案管理[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培训[41] - 董事会秘书应与中介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出现披露情况及时通知并征询意见[43] - 董事会秘书应汇总信息与保荐机构定期沟通并核查情况提供信息[63][64] -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应配合董事会秘书调查工作并承担信息责任[65]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4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内幕信息[46]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内幕信息[4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于内幕信息[47]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于内幕信息[47] 责任与期限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 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造成不良后果,将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4]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可追究法律责任[56] - 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可追究法律责任[56]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华平股份(300074)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7-31 19:1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14]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13][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担保额度与限制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的额度[15][16] 担保禁止与清查 - 申请担保人最近三年财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不得担保[10][11] - 担保合同到期财务部清查财产及权利凭证中止担保关系[19] 担保流程与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资料报财务审核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进行[19]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主办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日常事项[21][23] 担保通知与披露 - 担保期为半年提前一个月、其他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清偿债务[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约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30] 反担保与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董事会认可的反担保[26] - 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相关信息包括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9] 财务与责任 - 财务部门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担保事项[30] - 违反制度的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4][36]
华平股份(3000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网络投票时间限制及现场会相关时间要求[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0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1]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9] - 股东可在决议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0]
华平股份(30007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31 19:16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需在股东会通知表明[3]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并提交审核[8] 投票规则 - 股东会表决股东表决权按规则计算[10] - 独董、非独董选举分开,累积投票额不交叉使用[11] - 股东投票规则及超人数处理方式[12][13]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一半[15] - 当选人数不足应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5]
华平股份(3000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31 19:16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等[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涵盖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信息[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1] - 证券部需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活动计划和目标[13] - 证券部要进行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供决策参考[14]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18]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5] - 董事长或经理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19]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事先公告,事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9]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19] - 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决策[19]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需列明风险因素[19] - 情况变化时公司需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对未完结事项持续完整披露[20] - 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20] 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和技能[23]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23]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4]
华平股份(30007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1 19:16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7] 募投项目论证 - 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4]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4]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7] - 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协议签订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8] 投资产品期限 -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影响投资计划[18] 专户数量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个数[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32] 检查与核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4] 专项审核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32]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33][34]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公告相关内容,发现重大风险及时披露并说明风控措施[20]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条件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归还[21][2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23] 改变用途 - 公司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及时披露信息[27]
华平股份(3000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7-31 19:16
内幕信息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及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3]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相关 - 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高、控股或实控企业等人员[11] - 董事等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 - 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和备忘录[11][15] - 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5]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管理与流程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7]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秘[18] - 董秘核实登记表后提交董事长审核报备[19] 制度其他规定 - 各部门可参照制定保密制度并报证券部备案[21]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1]
华平股份(30007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31 19:1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履行职责[2]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过半数同意[6] 会议召开安排 -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8] - 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一人一票表决[8] 会议组织与记录 - 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9]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0] - 会议有记录,意见载明,保存至少十年[9]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承担相关费用[10]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