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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旨在规范审计工作 明确责任并提升审计质量[1][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审查与评价活动[2]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2] 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 审计部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要求具备审计 会计及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3] - 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与其合署办公[3] - 审计人员需依法审计 保持客观公正并禁止滥用职权[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核心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及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审计部需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并提交检查报告[4][5] - 审计权限包括列席经营决策会议 获取全部财务及经营资料 检查计算机系统及提出改进建议[5] - 审计范围需覆盖所有经营环节 包括销售 采购 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5]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由审计部自主制定或依据审计委员会委托开展[12] - 审计程序包括发送通知 取证 形成报告 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及归档[12] - 审计部需对重要事项进行后续跟踪 督促问题纠正[12]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及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归档[6] 审计关注重点领域 - 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为审计重点[6][9]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 合同履行 项目可行性及风险控制[7][8] - 关联交易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 定价公允性 交易对手方资质及潜在争议[9] - 募集资金审计需每季度进行 重点检查专项账户管理 投资进度及资金用途合规性[10][11] 内部控制与评价 - 审计部需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范围及改进建议[6] - 评价范围需覆盖与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6]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时需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7] 奖惩机制 - 对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及检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13] - 对阻碍审计工作 提供虚假资料 拒不整改或打击报复人员实施处罚[13] - 对以权谋私或舞弊行为者按制度处理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13]
华平股份: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 计划行权比例为50% 行权时间范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至28个月内 [4][5] - 截至行权期届满 尚有2.8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公司拟注销该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 [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3年1月11日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4][6] - 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6][7] -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将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6][7] 法律意见结论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4][7] - 法律意见书仅限用于本次注销事项 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3]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 签署人为范晓东、左健侨及负责人韦祎 [7]
华平股份: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核心观点 -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涉及数量为2.87万份 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5][6]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包括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等 [2][3] - 公司履行了公示程序 监事会未收到异议反馈 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 - 公司分阶段授予股票期权 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并完成了登记程序 [3][4] 行权期执行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9日 可行权激励对象225人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763.34万份 [5] - 截至行权期届满 尚有2.8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5] 注销事项详情 - 注销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 [5]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2.87万份 [5] - 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后续程序 - 公司需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华平股份: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8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 -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 [3] - 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 -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考核管理办法 [3] - 2022年11月11日至22日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职务且未收到异议 [4] - 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 -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 - 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公告 [4] -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5] - 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公告 [6]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 [6] - 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提示性公告 [6] - 2024年11月5日公司审议通过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 [6] -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提示性公告 [7]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议案 [7]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议案 [7]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具体情况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9日 [7] - 可行权激励对象共225人 [7] -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63.34万份 [7] - 截至行权期届满尚有2.87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7] - 公司拟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7万份 [7] 法律与财务顾问意见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且符合相关规定 [8]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注销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 - 公司尚需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8] 其他相关事项 -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8] - 本次注销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华平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26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新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18项现行制度并制定3项新制度 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核心治理文件 [2][3][4] - 所有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体现董事会高度共识 [2][3][4] 股权激励计划管理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 董事会全票通过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4] - 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具体行权数据及注销数量需参考详细文件 [4]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全票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所有治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公告 [4]
华平股份: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26
公司治理与监事会决议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 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1] - 监事会确认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5月9日届满 将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87万份股票期权[1]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 股票期权注销操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要求[1] - 具体实施细节参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专项公告[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
华平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26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9:15-9:25 9:30-11:30及9:15至15:00任意时间[1]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 可委托代理人表决[2] 投票安排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2]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2][5] -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审议事项 - 议案包括《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10] - 议案2包含七项子议案 需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披露[2][3] - 所有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3] 会议登记 - 法人股东需提供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3] - 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 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7:00 登记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证券部[4] 网络投票操作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需使用"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5]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至15:00[5]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5]
华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31 22:17
公司公告 - 华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华平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1 22:16
公司治理动态 - 华平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7月31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相关议案 [2] - 公司决定注销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
华平股份(300074) -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7-31 19:1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2年11月10 - 17日,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稿等议案[2][3] - 2022年11月11 - 22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无异议[6] - 2022年11月30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同日通过首次授予议案[6] - 2023年1月12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6] - 2023年10月18日,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7] - 2023年11月17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7] - 2024年5月16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及首次行权提示[8] 股票期权数据 - 2025年7月31日决定注销2.87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2] - 2024年5月20日 - 2025年5月9日,225人可行权763.34万份股票期权[11] 合规情况 - 国浩律师和他山咨询认为注销符合规定,需继续披露[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