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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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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突发事件分类 - 治理类涉及5%以上股份股东重大风险等[4] - 经营类包括经营财务恶化、退市风险等[5] - 政策环境类涵盖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5] - 信息类包含股价异常波动、信息发布错误等[5] 应急组织与流程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责任人汇报预警信息[9] - 突发事件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经验修订制度[15] 处置措施 - 治理类需约见股东、协助查处违规人员[13] - 经营类要核查财务、约谈责任人[13] 保障与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8] - 处置期间值班电话及领导小组成员手机畅通[19] - 应急领导小组可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19] - 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19] - 宣传应急常识并培训相关人员[19] 奖惩制度 - 应急处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1] - 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21] - 对失职人员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1] 制度实施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康芝药业(3000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重大差错定义 - 指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出现重大会计差错、信息遗漏或错误披露等情形[2] 责任追究原则 - 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3] 责任情形及处理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5] 追究责任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等,董事等可附带经济处罚[8] 参照执行及生效 - 季度报告、半年报参照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1]
康芝药业(3000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提案规则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13] 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6]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比例[20]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4] 回购决议 - 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2] - 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2] 其他规定 - 本规则由康芝药业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28]
康芝药业(3000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康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 议召开前 3 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
康芝药业(300086)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11-21 20:17
接待与推广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证券部具体负责[4] - 接待推广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等[6] 沟通与咨询 - 通过官网、深交所平台等与投资者沟通[6] - 证券部专人工作时间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并记录[7] 信息管理 - 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接受调研需对方出资料签承诺[7][8]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8]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证券事务部负责人存档[10] - 定期报告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0]
康芝药业(3000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度修订)
2025-11-21 20:17
对外投资管理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等[2]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4] 部门职责 - 战略拓展部负责可行性研究等[6] - 财务总部负责财务管理等[8] 后续管理 - 项目实施后派驻产权代表跟踪[10] - 战略拓展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6] 监督与生效 - 审计委员会可行使监督检查权[24]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1]
康芝药业(30008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21 20:17
股东会投票方式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按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需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投票简称为“康芝投票”,投票代码为“350086”[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9]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2]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4] - 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明确表决意见,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按持股数拥有选举票数,投票超限制则无效[14] - 公司设置总提案时,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5] 投票数据处理 - 网络投票系统合并计算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数据,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由信息公司合并计算现场和网络投票数据,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为准[16]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7] -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18] - 信息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现场投票、合并计票数据及其明细[18] - 公司及其律师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18] 结果查询与披露 - 对投票数据有异议应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18] - 公司按规定披露律师法律意见书及股东会表决结果[18] - 股东会结束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18]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18] 细则相关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本细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0]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康芝药业(30008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度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八)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九)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
康芝药业(3000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 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 ...
康芝药业(3000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度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 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