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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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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 关于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制度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管 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 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 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及主营业务发展,且不存在导致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情形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的理财、信托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 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行为。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应符合监管规定, 且不得通过多层嵌套等方式变相延长投资期限。 ( ...
康芝药业(30008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 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 付工 ...
康芝药业(30008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行业及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级机构的内 部控制管理。 第二条 定义: (一)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全体员工为实现第三条所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 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三) 本制度所称"公司",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指公司的各办事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及各类院、办、中心等从属于或受控于公司的单位。 第三条 公司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达到以下目标: ( ...
康芝药业(30008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 性、误导性语言,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或者可能涉及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 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 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网址 为:http://irm.cninfo.com.cn),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 ...
康芝药业(3000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 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 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董事 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 ...
康芝药业(3000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 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 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来披露信息,不得使用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 毁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虚假记载、 ...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康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 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 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年报 沟通部门, ...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3][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7] - 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5]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10]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要求董事、高管提交报告[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其他规定 - 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4] - 发现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可报监管机构[15]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1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7]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7] - 现任董高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7]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自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高人员不得转让股份(另有承诺除外)[12] 董高人员股份买卖限制 - 董高人员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3] - 董高人员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3] 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0% - 50%的,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16]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公告需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内容[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8]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19] 股份变动报告与披露 - 董事等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3] - 董事等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2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4] 违规处理与责任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24] - 董事长为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7]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30]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董事会秘书制度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负责组织筹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2] - 2025年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