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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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2024-04-28 15: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3]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文件相关 - 会议记录、决议保存不少于10年[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9] - 文件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1]
康芝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2024-04-28 15:44
制度建设 - 2023年实施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 - 2023年修订《考勤管理制度》[7] - 制定采购、营销、资金、工程、固定资产、质量、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等制度[8][10][12][13][14][15][17] 组织架构 - 2023年采购业务设供应链管理中心,下属采购总部等部门[8] - 设置营销中心负责客户信用管理等业务[10] - 设有研究院负责研发[14] 内控缺陷判定标准 - 重大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错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且绝对值超200万元等[21] - 重要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错报<5%等[22] - 一般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3%等[22] - 重大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200万元[23] - 重要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100万元≤直接损失金额<200万元[23] - 一般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100万元[24]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及非财务报告重大及重要内控缺陷[24]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29] -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有效执行[29]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30]
康芝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4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2.99万元[4] - 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61.56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 4865.91万元[4] - 剩余募集资金4053.94万元[1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5] 2024年交易计划 - 拟向鸿睿文化发生不超过500万元的产品采购交易[6] - 拟向宏氏投资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超过3500万元的采购商品交易[7] - 拟向宏氏投资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超过2000万元的出售商品及产品代理交易[8] - 拟与宏氏投资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超过500万元的办公室及仓库等租赁业务[8]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9] - 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 会议与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3][4][5][6][9] -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子议案表决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6][7][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12]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包含多个子议案[13] -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洪江游为委员[15] - 《关于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16] -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18]
康芝药业:内部审计工作细则(2024年度修订)
2024-04-28 15:44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2]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并提交报告[3] 内部审计类型与方法 -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例行、离任、专项审计三大类[4] - 审计人员可采用检查、监盘等方法获取证据[8] 内部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工作底稿应载明审计单位名称等事项[10] - 资料按规定立卷,原则上一个项目立一卷[10] - 装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转档案室归档[10] 内部审计档案借阅与保管 - 内审人员借阅须经内审机构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须经董事长批准[11] - 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定期为10年[11] - 实行封闭管理,泄密追究责任[11] 细则相关说明 - 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12]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修订[1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 -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12] 公司与日期信息 - 公司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3] - 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4]
康芝药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15: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1,529,863.15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615,648.75元[1][3]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 48,659,061.50元[1][3] 未来展望 - 2023年拟不分配利润,将净利润用于扩大主业[2][4] 决策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7]
康芝药业: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度修订)
2024-04-28 15:44
人员管理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时召开[13] 总裁权限 - 总裁可决定一年内出售、收购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内事项[16] - 总裁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3%以内重大交易事项[16] - 总裁可决定交易产生利润、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重大交易事项[16] - 总裁可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内重大交易事项[16] - 总裁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10万、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16] 总裁职责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19] - 总裁应随时向董事长报告日常经营中的问题[21]
康芝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5:4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郑欢雪、吴清和、张继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经核查独立董事郑欢雪、吴清和、张继承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
康芝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2024-04-28 15:4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2]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每年按需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决议保存不少于10年[9] - 利害关系争议由其他委员半数通过决议决定[9] - 成员每年对董高薪酬情况检查一次[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0]
康芝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度修订)
2024-04-28 15:4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特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 相关法律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
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度修订)
2024-04-28 15: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2]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职权行使 - 行使第19条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第20条所列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1]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报告义务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5][26] 公司支持 - 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