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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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300086) -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年年报[2]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原则上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14] 董高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8]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8] 定期报告流程 - 董事会召开前5日(可提前至10日),董秘将定期报告审核稿送达董事审阅[1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披露稿及决议文件复核、校对并负责披露工作[19] - 董事长、财务总监等签字后证券部经审核向交易所提交披露申请及文件[19] - 公司应于预约日期在符合条件报刊或网站披露定期报告[19] 其他规定 - 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需公告说明原因和风险[19] - 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20] - 内部或其他报刊登载报告内容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且数据应一致[20] - 业绩提前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0] - 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提醒保密[20] - 定期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回复监管问询和反馈意见[21] - 各部门需按时提交负责内容,否则追究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21]
康芝药业(3000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1 20:17
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情况,应采用公开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7] 选聘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及多项条件[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聘期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情况 - 出现六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其他要求 - 选聘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和合理性[16]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信息[16]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应明确保护责任[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后公司按规定处理责任人[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上市地规则等执行,抵触时依最新规定[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0]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 任期与会议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3]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6]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记录等保存不少于10年[6] - 通过议案书面报董事会,细则生效及解释有规定[7]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工作小组与会议规则 - 下设投资评审等小组,公司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3]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期[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
康芝药业(3000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信息披露制度原则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遵循“最小必要、审慎适度、全程可控”原则[3] 披露范围与方式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7] 管理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8] -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可暂缓、豁免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 存档与报送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及时登记存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每5个工作日报进展[9][10] 责任追究 - 建立责任追究与薪酬追索扣回联动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13] - 处理措施包括通报批评、降职撤职、扣减绩效薪酬等[13] 违规处理 - 公司或义务人不符合规定或利用制度违法,证监会依规处理[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 康芝药业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7]
康芝药业(300086)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512.4411万元人民币[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512.4411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8189655股,持股比例77.589%[17]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172414股,持股比例6.897%[17] 财务资助与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4] 重大决策与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5]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7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60][16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6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2][15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72]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2] 薪酬支付规定 - 确定董事、高管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9] 争议处理 - 利害关系争议由其他委员半数通过决议决定[10]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康芝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规定情形外,如存在下列规 ...
康芝药业(3000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3 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4 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 向公司申明并实 ...
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2025-11-21 20: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 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 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公司设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