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搜索文档
建新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 ...
建新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河北建新化工股 ...
建新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551,731,068元人民币增至555,768,568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同步增加[2] - 公司股份总数由551,731,068股增至555,768,568股[2] 交易审议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3000万元)[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300万元)[4]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3000万元)[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300万元)[4] 人员提名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6]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6]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名[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六年[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撤换[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11]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订,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12]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20:21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
建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 ...
建新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 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证劵部为协调部门, 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构沟通 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 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 财务资 ...
建新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建新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1 2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 | 股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一节 | | 董 事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第一节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建新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1 20:1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建新股份(30010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0 00:00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88亿元,同比增长6.7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69亿元,同比减少15.46%[5] - 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15.46%,因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销售收入减少[1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468,864,747.78元,较上期554,603,019.37元下降15.46%[28]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45万元,同比减少82.1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66.09万元,同比减少78.10%[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10,660,924.99元,较上期48,684,942.75元下降78.09%[29] 资产与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6.27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6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05%[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803,361,448.25元,较上期857,735,689.79元下降6.34%[2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824,030,372.77元,较上期809,295,883.97元增长1.82%[27] 特定资产项目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770万元,较年初增加88.50%,因银行理财投资增加[8]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967.99万元,较年初增加367.83%,因收到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增加[8]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429,756,654.22元,2023年1月1日为503,060,254.59元[26]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7,700,000.00元,2023年1月1日为20,000,492.46元[2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87,928,484.25元,2023年1月1日为95,328,226.32元[2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06,962,610.59元,2023年1月1日为100,196,451.93元[2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为9,679,926.59元,2023年1月1日为2,069,119.78元[2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预付款项16,148,583.21元,较上期14,043,188.66元增长15.00%[2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其他应收款3,419,648.53元,较上期8,074,792.99元下降57.65%[2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存货110,448,684.57元,较上期114,876,242.10元下降3.85%[27] 税金及附加变化 - 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45.60%,因应交增值税增加,致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12] 现金流量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99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3.07%,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5][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726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84%,因理财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2241.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21%,因承兑保证金支出减少、分红减少[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14,676,302.29元,上期为417,335,683.50元[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94,700,953.48元,上期为299,380,909.07元[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9,975,348.81元,上期为117,954,774.43元[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94,073,790.61元,上期为123,960,664.77元[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66,679,586.78元,上期为260,540,690.36元[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72,605,796.17元,上期为 -136,580,025.59元[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0,780,125.00元,上期为7,279,470.00元[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33,197,939.71元,上期为140,817,287.01元[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22,417,814.71元,上期为 -133,537,817.01元[32]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358,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9] - 前10名股东中,朱守琛持股比例38.82%,持股数量215,768,643股;朱泽瑞持股比例6.47%,持股数量35,961,440股;黄吉芬持股比例3.59%,持股数量19,978,577股[19]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朱守琛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3,942,161股;朱泽瑞为8,990,360股;陈武峰为7,700,000股[21] 股权激励情况 - 2023年7月17日,公司注销1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9.7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25.80万份调整为676.0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授予人数由78人调整为74人[25] - 2023年9月14日,23名激励对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3.75万股上市流通,7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332.7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7月10日[25] 基本每股收益变化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93元,较上期0.0882元下降78.12%[30] 负债变化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137,518,475.00元,较上期180,631,652.19元下降23.87%[2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28,577,255.74元,较上期25,813,787.42元增长10.71%[28] 递延所得税变更 - 202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并报表和公司报表变更后为9,801,917.43元,变更前为9,782,273.4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合并报表和公司报表变更后为22,716,787.42元,变更前为22,697,143.43元[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