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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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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 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 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
建新股份(3001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7项内容[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4]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意见情形是否消除[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工作[21] - 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2] - 公司董事等了解应披露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2]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涉及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3] 报告编制与审议 - 报告期结束后,财务负责人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信息报告时间 - 报告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6]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35]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7]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7] 股票买卖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38] 文件处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收到特定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9] - 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秘书将收到文件向全体董事和高管通报[39]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对监管部门函件及问题及时回复、报告[39]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41]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追责[4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4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3] - 制度与新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4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建新股份(300107)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 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 ...
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3][4] - 暂缓、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说明[4][5] 处理流程 - 处理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5] - 报告公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6] 责任机制与生效 - 确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6][8]
建新股份(30010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6]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7] 履职与报告 - 审议后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提交董事会[9]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可通报董事会、报告股东会披露或直接报监管机构[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9]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建新股份(30010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_______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 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 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