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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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3-09-14 17:26
会议情况 - 2023年8月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10][12] - 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2023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14][15] 激励计划 - 调整后激励对象由152人变为144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2695.00万股不变[16] - 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9月14日,授予价格1.72元/股[19][20]
新锦动力: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9-14 17: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恒泰艾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 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
新锦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17:26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或 其他方式发出,经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 3 天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 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确认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 ...
新锦动力: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14 17:2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8月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 - 2023年8月8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 - 2023年8月2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1] - 2023年9月1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22] - 授予日为2023年9月14日[24]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数量为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两类各1347.50万股[25] - 授予对象144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等人员[25] - 授予价格为1.72元/股[25] - 核心骨干人员(136人)在两类中获授均为1147.50万股,占比均为85.1577% [26][28] 激励计划调整 - 拟激励对象中1人离职、7人自愿放弃参与、3人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52人调整为144人[37] -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仍为2695万股,第一类和第二类各1347.50万股[38] 激励计划条件与结论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39] - 授予条件要求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4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调整事项获授权批准,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43] - 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43] - 本次授予尚需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后续手续[43]
新锦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17:24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3-06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3 天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 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中,有 1 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 名拟激 ...
新锦动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14 17:24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3年9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1.72元/股[2] - 授予数量2695万股,第一类和第二类各1347.50万股[2] - 激励对象144名,原计划152名[2][4] - 授予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1211.3257万股的3.7845%[4] 限售与归属安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12个月、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各50%[9]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12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11] - 归属日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等特定期间[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13] 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 - 2024年,每年考核一次[18] - 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18] - 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44%[1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合格”及以上可办理解除限售/归属[20] 流程进展 - 2023年8月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2] - 2023年8月8日披露征集表决权公告[23] - 2023年8月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3] - 2023年8月25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24] - 2023年9月13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25] 费用摊销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2156.00万元,2023 - 2025年分别摊销485.10、1293.60、377.30万元[44]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2221.49万元,2023 - 2025年分别摊销497.51、1329.79、394.18万元[44] - 两类限制性股票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4377.49万元,2023 - 2025年分别摊销982.61、2623.39、771.48万元[44]
新锦动力: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暨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3-09-12 17:28
涉诉金额 - 公司作为被告涉诉金额合计21,945,979.80元[3] - 截至公告出具日,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30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9%[8] 代偿金额 - 2020年9月29日,保函代偿金额为欧元9,702,371.11元[4] 扣划款项 - 2023年1月18日,2000万元款项被扣划至北京一中院案款账户[5] - 北京一中院累计扣划孙庚文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362,812.74元[6] 原告诉求 - 原告要求公司偿还代偿款20,103,544.9元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417,036.87元[6] - 原告要求公司偿还代偿款1,362,812.74元及对应资金占用利息62,585.29元[6] 案件进展 - 杨成虎劳动争议案涉案50.63万元,2023年8月31日公司上诉请求被驳回[13] - 恒泰艾普(上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1,250.29万元,2023年9月1日公司诉讼请求被驳回[13] -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投资纠纷涉案2,652.22万元,2023年9月12日开庭,未出结果[13]
关于新锦动力的半年报问询函
2023-09-08 18:51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8,862.04万元,同比上升149.62%[1] - 净利润-7,011.41万元,同比上升11.9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693.50万元,同比下滑3,305.21%[1] 业务情况 - “高端装备制造”和“能源及能源服务”业务营收分别为34,498.64万元、4,363.4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6.73%、11.01%[1] - 4级子公司RRTL石油开采量提升,但利润总额-6,935.46万元[2] 财务状况 - 报告期末净资产17,656.29万元,永续债余额18,300万元[3] -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1,933.41万元,主要为逾期债务罚息、违约金[3] -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余额13,516.15万元,三年以上余额8,370.96万元[5] 资金计划 - 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64亿元,控股股东可提供不超过4.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4] 人事变动 - 聘任张庆华为战略顾问,费用10万元/月;聘任费春印为名誉董事长,津贴100万元/年[7] 股权情况 - 控股股东李丽萍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或冻结[4]
新锦动力: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公告
2023-09-08 18:38
纠纷执行标的金额 - 公司与北京银行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执行标的为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8,717,909.16元和欧元7,201,760元及罚息等[3] - 东汉公司要求公司偿还本金14,862,000元和利息3,596,014元(暂计至2021年11月21日),之后按年利率15.4%支付利息[4] - 君丰华益申请仲裁,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价值116,030,684.93元的财产[6] 账户冻结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账户余额人民币合计3,719,161.492元,美元合计USD64,658.38元[10] - 已执行扣款人民币7,454,122.11元,美元30,020元[10] - 廊坊新赛浦基本户被申请冻结20220000元,一般户被申请冻结20206408.20元等[11] - 四川川油工程一般户被长城资产申请冻结40779454.92元[11] 法律裁定与和解 - 2023年6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终结对子公司新锦化的执行[13] - 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长城资产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偿还部分债务,法院裁定终结执行,银行账户被全部解除冻结[13] 诉讼进展 -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就凌润公司债权转让案提起上诉,2023年1月4日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4] - 2023年7月4日,公司撤销君丰华益仲裁结果的申请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16]
恒泰艾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9-01 17:56
公司更名 - 公司名称变更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 证券简称变更为新锦动力,英文简称变为NEW JCM[2] - 公司英文全称变更为NEW JCM GROUP CO.,LTD[2] 其他信息 - 证券代码300157保持不变[2] - 证券简称启用日期为2023年9月4日[2] - 公司注册资本为71,211.3257万元[4] - 新营业执照核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4] - 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 - 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 本次变更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