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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3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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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8:51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3-048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郑效东先生主持,董事 会秘书王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
东富龙: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8:51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3-04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 王艳女士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
东富龙: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2-04 18:51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552.3040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070.2540 万元。 |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的价值永续企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的价值永续企 | | 业经营,以求实的态度追求卓越品质 ...
东富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4 18: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 ...
东富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8:51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
东富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8:51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在提名委员 会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
东富龙: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4 18:51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 ...
东富龙: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3-12-04 18:49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3-050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上海东富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 ...
东富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8: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 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东富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东富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4 18:4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 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