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3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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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3001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为负责人[2] - 未经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1] 信息处理流程 - 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 对内幕交易视情节处罚并报上海证监局备案[21] - 保留对违规股东、中介机构追责权利[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东富龙(3001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选举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一名委员一次不得接受超二名委员委托参会[11] - 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3]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
东富龙(30017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3][4] 申请与审批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特定条件[5] - 申请经部门、董秘办、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批[7] 登记与保存 - 拟作处理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涉及商业秘密需登记相关信息及影响[8] 披露要求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特定秘密可豁免披露[8]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东富龙(3001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买卖股票规定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5]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6] - 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违规收益收回规定[7] 减持与披露 - 减持应提前十五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9]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两交易日报告公告[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身份信息[10] - 信息变化、离任后两交易日申报[1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追究责任,董事会负责实施[20] - 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20]
东富龙(30017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 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 生之日。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 ...
东富龙(30017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 股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17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
东富龙(3001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 ...
东富龙(30017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职资格、履行 职权等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控制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
东富龙(3001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管理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责任,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公司、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 ...
东富龙(3001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