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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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2025上半年营收19.72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1.18%
全景网· 2025-08-26 12:47
财务业绩 - 2025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72亿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68.15万元 同比增长11.18%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3元 [1] - 研发费用投入9474.50万元 [1] 主营业务与技术发展 - 持续深耕超纤和尼龙6主业 在生物基超纤、全水性超纤、可回收超纤等领域取得突破并实现量产 [1] - 超纤材料基于天然皮革微观结构的仿真学设计 通过3D纤维与高分子聚氨酯微孔结构赋予高级质感 [2] - 公司坚持低碳环保可持续战略 2024年获评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及产业用纺织品行业50强企业 [1] - 未来将持续向高端产品体系延伸以拓展成长空间 [1] 子公司威富通业务 - 作为国内服务银行数量最多的移动支付系统服务商 覆盖六大国有银行、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近200家城农商行 [2] - 业务拓展至海外60多个国家和地区 [2] - 未来将围绕数字化线上化场景化需求 为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提供创新产品与服务 [2]
机构风向标 | 华峰超纤(300180)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3家
新浪财经· 2025-08-26 09:12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5日 3个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华峰超纤A股股份1.85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10.51% [1] - 主要机构投资者包括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ETF [1] - 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增长0.25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仅南方中证1000ETF一只公募基金增持 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1]
华峰超纤:聘任张其斌为公司副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01:13
公司人事变动 - 聘任张其斌为公司副总经理 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1] 公司营收结构 - 2025年1-6月制造业营收占比96.02% 服务业营收占比3.98% [1]
华峰超纤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7568.15万元,同比增长11.18%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22:1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9.72亿元 同比下降16.6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68.15万元 同比增长11.18%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31.87万元 同比增长19.23%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3元 [1]
华峰超纤(300180.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7568.15万元,同比增长11.18%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22:0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9.72亿元 同比下降16.6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68.15万元 同比增长11.18%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31.87万元 同比增长19.23%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3元 [1]
华峰超纤(30018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指标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况[5]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 责任追究相关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4]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内审部门负责收集资料、调查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7]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信息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内部通报批评等[9]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1]
华峰超纤(3001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等[2]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披露等原则[3][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6] - 通过多渠道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指定平台披露信息[6][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1] 生效与执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首次发行股票挂牌起执行[14][15]
华峰超纤(30018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内部控制目的 - 公司内部控制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和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2] 内部控制要素与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考虑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八个要素[3]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等所有营运环节[5] 关联交易内控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8] -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8] - 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再提交董事会审议[8] 对外担保内控 - 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10] -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相关情况后审慎决策[10] - 公司应依法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权限,严格执行审议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10] - 公司财务部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会[11] 资金管理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存储、审批等内容明确规定[30]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掌握资金动态[31] - 公司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38] 投资管理 - 公司指定专案小组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执行进展[41]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决策程序等,限定投资规模[42]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选合格受托方,明确合同条款[43] 监督与考核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和效益情况,追究未达标责任[1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52]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5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19]
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和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2] 提名与选举 - 专门委员会成员提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推荐产生[3]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6] 会议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应于会前3天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29] 决议与记录 - 专门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存续不满10年则为公司存续期间[9]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6] - 战略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26] 任期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6]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26] 其他规定 -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原因人数少于5人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5人时暂停行使职权[23]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审查薪酬政策方案等[2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7]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涉及委员本人薪酬考核事项需回避表决,考评由其他委员不记名投票[28]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31]
华峰超纤(30018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9:3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6]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 项目检查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检查项目可行性[13] 协议签订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使用限制 -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11] 资金使用审批 - 每笔支出按制度履行审批手续[11] - 用作特定事项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13] 超募资金安排 - 最晚6个月内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6个月[15] 信息公告 - 改变实施地点等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5][16][23]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保荐或独财每半年现场核查存放管理使用情况[24] 投向变更 - 变更投向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9] 项目转让或置换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1] 专项审核 - 有募集资金运用,年度审计时专项审核使用情况[23] 办法生效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