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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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 - 员工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高管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9] - 董事会未收回收益,股东有权要求其30日内执行[9]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及知悉内幕信息员工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 董事、高管及知悉内幕信息员工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高管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违规问责措施 - 公司对违规买卖、内幕交易等行为实行问责追究[18] - 问责对象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 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谈话等九种,可单独或合并适用[25] 办法相关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22]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3]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2年8月制定的相关办法废止[23]
安利股份(300218)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7] - 年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前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8月31日前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9]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变更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33]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应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3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发生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等需披露[14]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等需披露[14]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定并提交董事审阅[23] - 董事会议案草案编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定并提交董事审阅[25]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披露[3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9] - 证券部门经董事会秘书授权进行信息汇总准备[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33]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5]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5]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6] - 董事会秘书记录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并保管档案[38] 其他规定 - 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通过认可网站公布发行文件[7] - 公司最迟应在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工作日公告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规模等信息[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10]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需在公告发布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18] - 以公司名义对交易商协会行文需董事长审核批准[38] - 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罚[4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13年3月制度废止[42]
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定与批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5] 薪酬比例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7] -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考核后发[10] 薪酬追回情况 - 财务造假追溯重述追回超额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2] - 违法违规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4] 制度时间 - 本制度2025年10月制定,原2011年7月制度废止[16]
安利股份(3002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重大事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1]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2]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7]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公司对违规知情人视情节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 制度相关 - 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于2022年8月修订,本制度生效时废止[24] 其他要求 - 收购人等主体应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15]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5] - 公司董事等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备案并告知情况[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登记备案工作[17]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告知义务及责任[19]
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构成 - 由 5 名董事组成,含 1 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召开前五天通知,前三日提供资料[13] - 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 10 年[14] - 原议事规则废止,新规则自批准生效[17]
安利股份(3002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
安利股份(3002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人员任期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聘期届满可续聘连任[5]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决策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单项固定资产投资[8] - 总经理决策含连续十二个月内占8%以下固定资产投资[8] - 总经理决策含单项不超5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2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8] - 单笔销售和采购合同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年营业收入10%以下由总经理批准[8] - 单笔销售和采购合同金额超10%、5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8] - 单笔对外投资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由总经理决策[8] - 对同一或类似项目对外投资,连续12个月内累计未超8%由总经理决策[8]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管期限为十年[12] - 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15] 薪酬与责任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报董事会决定[16] - 总经理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时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16]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时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1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和企业造成损害,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个人担责[16] - 总经理等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16] - 董事会决定不符规定致总经理不能履职,总经理不担责[17]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13年8月修订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废止[19]
安利股份(3002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1]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含营业收入等数据指标[12] 公告相关 -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应在股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7] -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7] 数据差异处理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提交文件[12] - 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披露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3]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8] 资金与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18]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0] 股份与交易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32] 审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其他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2]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4]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档案由证券部门负责管理[46]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记录,证券部门存档[46] - 以公司名义对监管单位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证券部门存档[46]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内幕信息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49]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51]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5] 制度修订 - 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4年10月修订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7] - 新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57]
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3] - 公司会前三天提供相关资料[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原2024年3月议事规则废止[16]
安利股份(3002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签保密协议[8]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受证监会处罚等[6] 履职与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1]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四种情形,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 聘任与代行职责 - 原任离职后,公司原则上应三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月内完成聘任[9] 履职保障与规范 - 公司为履职提供便利和组织保障,设证券部门[14] - 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特定采访或调研需审批[15] 培训与考核 - 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后续培训[17] - 考核与薪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执行[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 原2024年10月制度同时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