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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含50%)股权,或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8] - 子公司应每月递交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经营报告[23] 子公司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20%等标准之一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3]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子公司担保审议 - 公司和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 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 制度适用与解释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等比照执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34]
鸿利智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4 20:21
财务预算 - 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分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口径[3] 业务布局 - 围绕“一体两翼”布局,巩固半导体封装,发力Mini/Micro LED和汽车照明及电子[5] 业务策略 - 半导体封装优化布局,扩产降费提份额[6][7] - 汽车照明发挥优势,优化客户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8] - Mini/Micro LED拓展业务,推动量产导入[9] 管理策略 - 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优化管控模式和人才结构[10] - 加大数智化建设投入[11] 保障措施 - 2024年采取措施保障预算完成[13]
鸿利智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2024-04-24 20:21
利润分配 - 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最低要求[3]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有两种重大资金支出界定标准[3]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7] - 调整议案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表决通过比例不同[7] 规划实施 -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
鸿利智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20:21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5,202,000.4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96,365,784.60 元。报告期内,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592,567,673.1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37,936,270.75 元。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 际情 ...
鸿利智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 ...
鸿利智汇: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0:2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0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发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
鸿利智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 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
鸿利智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20:21
2023年薪酬情况 - 独立董事津贴9万元/年(税前)[2] - 董监高税前报酬合计1963.15万元[7] 2024年薪酬方案 - 津贴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 - 12月31日[6] - 独立董事岗位津贴1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6] - 高管年薪制,绩效预发与基本年薪之和不超70%[8]
鸿利智汇: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0:14
会议信息 - 鸿利智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4名,通讯5名,有效票数9票[1] -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47]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5][11][14][17][27][33][46][49][53][60][63][67][70][74] - 《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8] - 各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表决多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36][38][39]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42] -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57] 未来规划 - 公司拟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117] - 公司拟成立技术中心以加强研发技术和资源协同[143] -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优化[145]
鸿利智汇: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
2024-04-24 20:1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 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