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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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广州市鸿利光 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61932988M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 号'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00 万股,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ongli Zhihui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邮政编码:510890。 第六条 ...
鸿利智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 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不得利用公 司为其支付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 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第六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 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 的利益,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下称"规范 ...
鸿利智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 《规范 ...
鸿利智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4-04-24 20:2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业务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 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 ...
鸿利智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鸿利 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利智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 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 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售 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抵消现货 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 步发展。 第三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第四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同时,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补充办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商品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二)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 易,不得进行场外市 ...
鸿利智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 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1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 ...
鸿利智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书》的公告
2024-04-24 20:21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与自然人李少飞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公司向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旭晟半导体")增资 787.20 万元,持有其 19.68%股权。此后,公 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2017 年 5 月及 2017 年 10 月向旭晟半导体投资,累计投 资总额为 2,136.59 万元,合计持有旭晟半导体 28.19%股权。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李少飞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李少飞需向公司支付 2,433 万 元股权转让款。 2022 年 1 月,鉴于李少飞未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为保障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公司作为原告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 李 ...
鸿利智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4 20:21
财务预算 - 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分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口径[3] 业务布局 - 围绕“一体两翼”布局,巩固半导体封装,发力Mini/Micro LED和汽车照明及电子[5] 业务策略 - 半导体封装优化布局,扩产降费提份额[6][7] - 汽车照明发挥优势,优化客户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8] - Mini/Micro LED拓展业务,推动量产导入[9] 管理策略 - 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优化管控模式和人才结构[10] - 加大数智化建设投入[11] 保障措施 - 2024年采取措施保障预算完成[13]
鸿利智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
鸿利智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 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 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的 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 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六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