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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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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23:01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22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但基于自身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四、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建议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15,771.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34,645.1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1,966,736.2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6,591,143.16元(为 ...
光韵达: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2:58
大华核字[2024]011101138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1 大华核字[2024] 0111011384 号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光 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
光韵达: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04-26 22:5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11100019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
光韵达: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2:5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
光韵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2:58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亲自参会监事3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勇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刘长勇先生提交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 ...
光韵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2: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侯若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 ...
光韵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22:5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11100019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 ...
光韵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正生
2024-04-26 22:5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正生) 本人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贺正生,中国国籍,198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律师执业 资格。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衡基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主任;2018 年 11 月 ...
光韵达(30022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2:56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为209,557,991.27元,同比下降0.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4,686.18元,同比下降8.8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64,369.04元,同比下降58.4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84,127.73元,同比增长210.25%[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0.96亿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059,665.78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8.41万元[19] 资产负债情况 - 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74.56%,主要系收到的承兑票据减少[5] - 预付款项较期初上升93.38%,主要系预付款增加[5] - 公司资产总额为26.6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亿元,非流动资产13.56亿元[14,15] - 公司负债总额为6.6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6.55亿元[15] - 公司货币资金为2.43亿元,应收账款为5.09亿元,存货为4.65亿元[14,15] - 公司在建工程为1.54亿元,商誉为3.07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负债率为38.3%[16,17] 损益情况 - 其他收益同比上升73.01%,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7] -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大幅上升7368.69%,主要系处置厂房取得收益[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2,112.38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2,306.90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为1,928.69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570.90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其他收益为398.72万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收益为172.10万元[18] 现金流量情况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上升59.72%[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上升161.44%[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35,999,433.69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14,510,000.00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92,300,000.00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409,392.97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89,656.60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9,171,099.48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2,167,793.86万元[20] 股东情况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7,747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为0人[10] - 前10名股东中,侯若洪持股比例为11.87%,王荣持股比例为5.82%,姚彩虹持股比例为3.80%[1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侯若洪持有1,482.99万股,王荣持有592.60万股,姚彩虹持有474.41万股[11] - 公司董事及高管侯若洪、姚彩虹、王荣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1] - 部分股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1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持有的限售股份将按规定每年初解锁25%[14]
光韵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
2024-04-26 22:5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 本人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锦慧,中国国籍,195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 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天津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深圳科 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