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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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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因收购亿联统一会计政策,调整设备折旧及坏账计提标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0:19
核心观点 - 光韵达宣布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主要涉及缩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上限以及统一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规则 变更旨在适应2025年7月完成的对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56.0299%股权的重大收购后 新业务资产损耗特性与统一母子会计标准的需求 [1]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详情 - 固定资产折旧变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下限从5年缩短至3年 年折旧率上限相应提高至31.67% [1] - 应收款项会计变更: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划分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并将原差异化计提规则进行统一 [1] 变更原因 - 变更直接源于2025年7月完成的重大收购 公司成功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56.0299%的股权 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 [1] - 亿联无限主营业务为宽带接入设备等网络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资产损耗特性与公司原有业务存在差异 [1] - 变更目的是为了更贴合新业务实际状况 并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标准 [1] 财务影响与会计处理方法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 不会对以往年度财务结果产生影响 [2] - 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 - 经测算 若新政策运用于过往年度 亿联无限2024年及以前年度净利润将增加约547.71万元 [2] - 公司2025年1-10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也将因此增加约193.18万元 [2]
光韵达(300227.SZ):目前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没有相关的业务
格隆汇· 2025-12-12 23:53
公司战略方向 - 航空制造是公司当前和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1] - 公司目前在商业航天领域没有相关的业务 [1]
光韵达(3002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知情人[9]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深交所[12]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相关变化或交易异常波动需报送知情人档案[12][13]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授权证券部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信息管理与保存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4]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违规追责 - 股东等违反制度泄露内幕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21] - 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1]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解约追责[21]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15] - 证券部组织填登记表核实后交董秘审核[15]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应经董秘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0] 数据保密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统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8]
光韵达(30022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负责管理实施,小组由多部门人员组成[7] 监督检查 - 审计部日常监督,定期审计资金使用[1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15][16] 信息披露 - 应披露委托理财相关信息[14] - 发现重大风险及时披露并说明措施[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7]
光韵达(30022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12 19:18
总裁职责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2] - 总裁审批月度费用计划,超预算报董事会[11] - 总裁审批人员调动、解聘及新聘[13]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临时提议[9] 报告相关 - 总裁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13][14] - 内部审计报告报总裁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5]
光韵达(3002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12-12 19:18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 问责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 问责坚持五项原则[4] - 问责范围涵盖多种情形[4] - 问责方式多样[8] - 不同情节问责有轻重区分[9] - 问责后由董事会秘书处理[11] - 问责决定10日内报送并披露[12] - 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可参照执行[14]
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人员变动 - 公司自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4]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需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光韵达(300227)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同董事会,可连聘连任[5] - 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任免[7] 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管经验,相关专业毕业或培训,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6] - 会计机构负责人需5年以上企业财管经验,财务或会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6] 职责权限 - 财务负责人向总裁、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提财务分析建议[10] - 财务负责人有决策、人员管理、收支审核、风险管理、监督等权限[11][12] 考核与离任 - 年末财务负责人接受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总裁考核,会计机构负责人接受财务负责人考核[14] - 财务负责人离任提前一月书面辞职,经董事会批准,离任审查并移交文件[15] - 会计机构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提出,离任审计[19] 保密与追责 - 聘任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需签保密协议,不得外披露公司信息[20] - 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责任追究范围和依据,审计部调查认定,有多种追责形式[17][18][19][20] 制度规定 - 公司不得因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坚持原则、遵守法规处罚[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4]
光韵达(300227) - 章程
2025-12-12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661.1391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5661.139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违规人员[28]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6][38][39][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9][8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1][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7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1] - 多种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需股东会决议[123]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5][126][128][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5]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5]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13]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3]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份[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份[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4] 增持规则 - 持股30%-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9]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0]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及核查意见[10] - 集中竞价累计增持达2%需披露进展公告[11] 减持规则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5] 违规收益处理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7]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7]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达规定按《办法》报告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检查买卖披露[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