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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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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12 19:18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份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董事候选人 - 简历应包含教育背景及不得担任情形等内容[4] 投票规则 - 选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份总数×应选人数且只能投非独候选人[8] - 选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份总数×应选人数且只能投独候选人[8] 当选规则 - 董事以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且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1]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1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4]
光韵达(3002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2-12 19: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 - 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职专门召开[2]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专门会议职责 - 未设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提建议[6] - 未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管薪酬提建议[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8]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8] 会议举行与意见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分歧无法一致时详细记录披露[9] 会议记录 - 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委托保管[9]
光韵达(30022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股权与控制 -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超50%股权或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可实际控制子公司[2] 会议与报告 - 子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6] - 子公司在特定时间向母公司提交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总结、达产达效报告等[15] - 子公司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14]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提高资金效益[8] - 子公司日常核算和管理遵循母公司财务制度[8]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1]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14] - 子公司及时向母公司提供重大信息[15] -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8] 重大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重大事项[17] - 重大事项包括亏损、违约、业务停顿等情况[17][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20] 交易事项 - 交易事项包括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7] - 与母公司关联人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等[17]
光韵达(3002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2 19:18
信息报告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提供担保”“对外财务资助”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需事前报告[12] - 为关联人提供任何数额担保需事前报告[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事前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事前报告[14] 重大事项关注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6][1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变更事项[16] 信息披露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书面文件[20]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的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0] 人员责任与管理 - 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可组织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培训[23] 保密与追责 - 相关人员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3]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宣传文件初稿需审核[23] - 重大信息瞒报等追究责任,造成影响或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4]
光韵达(300227)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现金分红条件 - 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6]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特定金额和比例标准[6]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0]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经论证和程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14] - 董事会应在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关注执行情况[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6]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18][20]
光韵达(3002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 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 ...
光韵达(3002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2 19:18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细则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对信息披露负责[12] - 与董事长、总裁对临时报告披露担责[12] 其他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8] - 开展重大活动应征询意见[12]
光韵达(30022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 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业务活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以促进本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 ...
光韵达(3002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 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
光韵达(3002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2 19:18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7]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8]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0]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0] 工作要求与规范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1]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1] - 在指定网站和报纸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2] 会议与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4]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提问[13]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6] 调研与文件 - 调研机构及个人形成文件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26] - 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26] 平台与审核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由董事会办公室处理信息[18] - 平台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9] 控股股东与调研 - 控股股东等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14] 承诺书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