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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12-13 22:32
发行股票相关 - 向隽光投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44,89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43][77][149][151][158] - 发行价格7.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8][37][63] - 拟认购股数不超58,000,000股,不超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9][38][65][66][149][151]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11][40][68] - 发行完成后,隽飞投资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曾三林[11] - 发行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批[50][51] 股权结构变化 - 2024年9月27日,侯若洪等三人将合计107,400,017股(占总股本21.72%)表决权委托给隽飞投资,转让25,498,000股(占总股本5.16%)给隽飞投资[46][89] - 发行前,隽飞投资持有25,498,000股(占总股本5.16%),享有107,400,017股表决权(占总股本21.72%)[46][89] - 按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后隽光投资持有58,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0.50%),隽飞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83,498,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5.11%),享有165,400,017股表决权(占发行后总股本29.93%)[47][90][91]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6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4.89万元,合并口径净利润1108.03万元[124] - 2024年半年度以总股本49458.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共分配现金股利1236.45万元,占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92.63%[125]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1.5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3.46万元[127] - 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2.9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 632.61万元[128] - 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54.4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13万元[129] - 2024年1 - 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1.93万元,扣非净利润2,240.27万元[151] 未来展望 - 假设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20%、一致、增长20%三种情形测算[152] - 假设情形1: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20%,为3458.0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92.22万元[155] - 假设情形2: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度一致,为4322.5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40.27万元[155] - 假设情形3: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长20%,为5187.0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688.32万元[156] 股东回报与政策 - 公司制定《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2][16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3%[117][14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应达到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应达到20%[119][142] 其他 - 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9.48%、39.32%和32.86%,呈下降趋势[103] - 2021年度回购股份519.86万股,成交金额5001.60万元,于2024年7月18日注销[132] - 2021 - 2023年度股份回购支付现金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5.70%[132] - 2021 - 2023年现金分红分别为5001.60万元、0、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4.64%、0、0[133]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5001.60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7613.00万元[133]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16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16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8] - 公司相关人员承诺按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69][170] - 公司相关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违规愿担补偿责任[16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6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违规担法律责任[1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新当选聘任人员应遵守相关承诺[170]
光韵达: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12-13 22:32
业绩总结 - 2023年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7397.86万元,审计后为5681.58万元[3] 监管情况 - 2024年5月收深交所监管函,8月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3][4] 违规问题 - 业绩快报编制存在收入确认不审慎问题[4] 责任认定 - 董事长兼总经理侯若洪、财务负责人王军负主要责任[5] 整改情况 - 公司对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整改[5]
光韵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22:32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 ...
光韵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22: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12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 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 事7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光韵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12-13 22: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发行的方案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合理、切实可行,综合考 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情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
光韵达: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12-13 22:32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事宜,郑重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的情形。 ...
光韵达: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12-13 22:32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深 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 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
光韵达: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12-13 22:32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 $$\Xi{\cal O}\,{\underline{{{-|\Xi|}}}}\,\rlap{/}\Xi+\,\rlap{/}\Xi\,\rlap{/}\Xi$$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 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4,892.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 ...
光韵达: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前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2024-12-13 22: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7,517,4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3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 币 275,999,983.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079,999.1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9,919,984.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7,517,446.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233,312,726.84 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910,188.63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到位,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
光韵达: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12-13 22: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目 | 录 | | | --- | --- | --- | | | | 页 次 | | 一、鉴证报告 | | 2-3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17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公司) 编制的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韵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 深圳光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