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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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信息报送制度 - 适用范围含公司、部门、子公司及相关外部方[2]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4] - 提前报送资料需提示保密并签承诺函[5] 信息审批与责任 - 对外报送信息需多层审核与核准[5][6] - 经办等负责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6] - 董事会秘书对报送信息合法性负责[6] 外部信息管理 - 外部信息材料由证券及投资部统一管理[6] - 外部保密不当致泄漏应向深交所报告[7] - 外部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追责索赔[7]
吴通控股(3002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9]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9]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1]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需保存10年[13]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送结果[14]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26]
吴通控股(30029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12] - 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常规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常规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常规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常规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股份相关通知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质押等情况需通知公司[1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进入破产等状态需通知公司[16] 敏感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责任人[18] - 证券及投资部负责敏感信息归集等工作[8]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应电话报告[21] - 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深交所[22] 法规学习与执行 - 组织董事及高管学习法规防内幕交易[24] - 执行规定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备[24] 违规处理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追责[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9]
吴通控股(300292)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人员任职与聘任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裁[4] - 总裁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副总裁等聘期与董事会相同[5]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等由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6] 人员解聘 - 解聘总裁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解聘副总裁等由总裁提意向董事会决定[7] 人员职责 - 总裁主持公司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完成经营目标[8][11] - 副总裁代行总裁部分职责,编制工作计划[14] -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拟定制度[15] 公司决策 - 部门设置撤并由总裁提方案董事会决定[17]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联签制度[22] 会议相关 - 总裁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办公会[18] - 办公会例会由总裁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副总裁代召集[18] 考核与奖励 - 考核总裁指标有销售收入、净利润等[25] - 总裁任期成绩显著可获现金等奖励[25] 离任审计 - 总裁离任由特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5]
吴通控股(3002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3] - 业绩发生50%以上大幅度变化需报告[14]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5]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长汇报[19] - 对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性披露事项按制度披露或沟通[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1] - 各部门等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22] - 证券及投资部建立报告档案,考核报告义务人[20] 责任与补救 - 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违规将追究责任[22] - 内幕消息泄露由董事会秘书补救并报告[23]
吴通控股(30029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 预计特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23] 信息披露内容与审计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9][20][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中期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0]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决议和纪要至深交所备案[33] - 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公告文稿等至深交所,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34] - 交易金额达《公司章程》董事会权限时,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1]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信息管理与沟通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证券及投资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及投资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多流程[50]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配备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沟通[53] - 证券及投资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管理[53]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57]
吴通控股(300292) -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审议规则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资产减值与核销披露规则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2]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2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由董事长审批[31] 项目审批规则 - 重大研发等项目单笔或同类项目12个月内累计金额300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4] - 一年内单项或累计出售资产净值或交易利润300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6] - 基建、装修类工程单笔合同或累计1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1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7] - 租入或租出资产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下由总裁批准,3000万元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1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38] 其他规则 -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以累计数计算履行审批手续[39] -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文件或协议[41] - 投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定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41] - 财务中心依据实施计划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41] - 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41] -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报送结算文件并提出审结申请[41] - 经审议批准的项目情况总裁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并交办公室存档[41] - 本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规等为准并及时修订[43]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4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45]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2月[47]
吴通控股(300292) -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4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人员义务与禁止行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 不得进行挪用公司资金等八类行为,违规所得归公司[7][8] 人员管理要求 - 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前需考察候选人多方面情况[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需定期参加培训[10] 监督与报告机制 - 审计委员会应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提出处理和罢免建议[11] -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变化及时报告[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违规应及时报告[12] 违规处罚与制度生效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依法处罚,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吴通控股(30029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汇报考察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可安排实地考察[4] 资格核查与改聘报告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独立董事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并书面记录签字[5] 审计沟通与审查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5]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并书面记录签字[5]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会议程序和文件合规性[6] 报告递交与意见签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等文件递交深交所[6]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需陈述理由并披露[7] 外部聘请 - 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8]
吴通控股(30029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10]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10] - 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相关违法犯罪不良记录[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披露[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制作记录并签字[24]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5][26]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7][2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28] - 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出席,代出席应在授权范围内[28][29]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2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制作工作记录[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2]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8]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8] - 两名以上有异议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5]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