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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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5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 产经营安全和秩序,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 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 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的紧急偶发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处理是指公司监测、预控、评估及处理、披露与公司相关 的突发事件时所采取的态度和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业务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 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就公司治理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存在重大争议,或出 现明显分歧; 3、 ...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4]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特定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5种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最高余额适用相关规定,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12] - 累计金额超500万元的慈善公益活动或同一单项对外捐赠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12] 召集请求与通知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以上且持股超一年的股东可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6] - 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全部投票权为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37] - 候选董事人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时,须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票数当选;多于应选人数时,所得票数多者当选且不得低于1/2[38] 其他规定 - 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披露、报告义务等为恶意收购,无董事候选人提名资格和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权利[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42][43]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45] -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废止[4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39] - 股东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结果,决议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39] - 会议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主持人应立即组织[39]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39] - 股东会应由律师对会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与决议一并公告,意见不得用含糊措辞[39]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5
(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润博雅生物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为公司内幕 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 长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 ...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5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需达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4]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幅度等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7][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8] - 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交易问题认定为重大差错[6] 责任追究相关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多样[11]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 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11] - 实施责任追究应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3] 制度其他说明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3] - 国家法规修订致冲突按修订后执行[1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 原相关制度废止[13]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5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于2025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制度(2024年3月)废止[32] 信息报告标准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等情形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8] 异常情况报告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需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需报告[13] 股东信息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4] - 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时,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15]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安排初步审查并确定处理方式[2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0]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05
董事津贴制度 - 2025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适用于各类董事,参加会议费用实报实销[3][4] - 津贴水平经多环节审议,按月发放[6][8] - 违规处罚个人承担,变动按实际工作时间算津贴[9][11] - 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废止2024年8月制度[15]
博雅生物(30029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66亿元,同比增长33.43%[2] - 2025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14.74亿元,同比增长18.38%[2]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同比增长21.59%[2] - 2025年1-9月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亿元,同比下降16.90%[2] - 2025年1-9月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0亿元,同比下降37.55%[2] - 营业总收入为14.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4%[24] - 净利润为3.4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8%[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3亿元人民币[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8元,同比下降17.1%[2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2.63%至6.75亿元,主要因合并范围增加绿十字所致[10]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72.98%至2.21亿元,主要因合并范围增加绿十字所致[10] - 营业总成本为12.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9%[24] 现金流表现 - 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11.06万元,同比下降90.0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1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0.0%[28][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4亿元人民币,主要因投资支付现金48.1亿元[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亿元人民币[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6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5.37亿元[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27亿元人民币[28]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同比激增246.11%至4.13亿元,主要因支付智能工厂项目款项增加[1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3.06%至2.90亿元,主要因合并范围增加绿十字所致[10]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62亿元,较年初下降41.40%[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6.49亿元,较年初增长44.6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为8.01亿元,较年初增长149.43%[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62亿元,较期初的13.00亿元减少41.4%[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3.55亿元,较期初的21.99亿元增长7.1%[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6.49亿元,较期初的4.48亿元增长44.7%[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为11.19亿元,较期初的9.95亿元增长12.5%[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为8.01亿元,较期初的3.21亿元增长149.5%[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87.27亿元,较期初的84.01亿元增长3.9%[19][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52亿元,较期初的26.65亿元增长7.0%[2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10.55亿元,较期初的9.13亿元增长15.5%[21] - 长期借款新增116.37万元,主要因本期新增设备更新贷款所致[10] - 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长176.71%至169.30万元,主要因新设立达拉特旗浆站少数股东注资所致[10] 非经常性损益与投资收益 - 2025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33亿元,主要来自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5] - 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长218.28%至2486.36万元,主要因处置博雅欣和股权所致[10] - 所得税费用同比大幅下降102.51%,由6799.30万元转为-170.82万元,主要因处置博雅欣和及合并范围增加绿十字所致[10] 业务与股权变动 - 公司完成转让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成交额为人民币15,816.55万元[15]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40.64%至573.32万元,主要因预收货款增加[10] 股东与分红情况 - 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48%[13]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563.73万元,占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7%[17]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10-27 19:0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职工董事1人[1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31]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药用辅料销售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部门或自行向法院诉讼[7] 交易与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等[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14]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5]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16] - 董事未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1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管选拔标准等[27] 党组织相关 - 公司设立党委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29]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职责包括加强政治建设等[29]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按程序决定[3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公示系统公告[3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5]
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9:0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修订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4项制度修订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2] 制度更名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2] -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更名为《公司董事津贴制度》[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更名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 其他 - 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3] - 备查文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