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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3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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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08 19:1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医疗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戴维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戴维医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戴维医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二、管理层的责任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1247 号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戴维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
戴维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控人及其董监高等属知情人[8] 登记备案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董秘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为日常部门[3] - 内幕信息公开前填知情人档案,发生重大事项还需制作备忘录[10][13] - 董秘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董事长与董秘签署确认意见[11][13] - 知情人配合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3][17] 报送与披露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7]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0]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至深交所和宁波证监局[20] - 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1] 信息流转与披露流程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15] - 职能部门通报董秘,董秘呈报董事长,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16][17] 公司承诺 - 控制内幕信息使用和知情人范围,员工对内幕信息保密[34] - 未披露前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按要求填写汇总档案[34] - 信息泄露及时补救,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34]
戴维医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8 19:18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0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 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 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 ...
戴维医疗: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4-04-08 19: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 |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 | 司合并; | 司合并;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 | 者股权激励; | 者股权激励;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 |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 | 购其股份的; | 购其股份的;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 |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 | 权益所必需。 | 权益所必需。 | ...
戴维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4-08 19:18
会议审议 - 2024年4月7日召开两会审议通过17项议案[1]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新增两项制度[3][4][5] - 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4月9日发布[6] -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5]
戴维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8 19: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 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 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现有合伙人 238 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 ...
戴维医疗: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9:18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除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21] - 签订互保协议应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相应反担保[21]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职能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为监管部门[23] 信息披露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应及时通报监事会[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5] 债务处理 - 所担保债务到期,财务部应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偿债义务[26]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6]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需经证券事务部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26]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前,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7]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公司定期审查[28] 违规处理 -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接受处理[30]
戴维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08 19: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以会议的方式行使职权。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事项外,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如下交易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戴维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9: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 ...
戴维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9: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切实维护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利益,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 职责。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