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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3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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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3003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7 19:4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8]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选聘条件 -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5]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被立案调查需谨慎[20]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3]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2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5] 改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7]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0] 履职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9]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20]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等需关注[20]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20]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20] - 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罚[2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戴维医疗(3003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7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设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交易需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22][23]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推举召集人主持[23] - 可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0][31] 独立董事意见与报告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报告董事会[24][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8] - 人数不足等情况60日内补足[6]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3] 其他规定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8][39]
戴维医疗(300314)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7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 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政 府有关部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投资的其他 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 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 司 ...
戴维医疗(3003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17 19:47
投票系统及时间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3]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0]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信息处理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8] - 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8]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8] 投票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20] - 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21] 投票结果处理 - 信息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数据合并计算并发送结果[22]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2] - 公司应合并统计各类投票结果后公布[22] - 需回避股东投票由公司计算时剔除[22]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可征集股东表决权[24]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戴维医疗(3003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19:47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出现缺额时,由董 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由董事会秘书牵 头,主要负责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的及时联络和沟通、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
戴维医疗(3003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7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 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正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 ...
戴维医疗(3003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或遗漏[3] - 除强制披露外可自愿披露,但不得冲突误导[4]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债券募集、上市等公告书及定期和临时报告[9]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7] - 应及时公平披露对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信息[9] 定期报告披露规则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3]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披露业绩快报[2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4]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25] 业绩预告规则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进行业绩预告[28]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8]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3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4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件[40] 其他披露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5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披露担保事项[5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56]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6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说明[70] 信息披露职责与流程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95]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9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95]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02]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披露[105] 交易与持股变动披露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公告[8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10%时,公司应报告披露[84]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公司应报告披露[8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8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90] 其他规定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13]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涉及机密等信息[13] - 公司可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116]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14]
戴维医疗(3003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17 19:47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 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 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 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
戴维医疗(3003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19:47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根据董事会制 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及架构,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绩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
戴维医疗(300314)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17 19:47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 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品种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 ...